金昌市是資源型工礦城市和祖國鎳都,面積9600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46.9萬人,戶籍人口45.9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65.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54.7%。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中心城市集聚力和輻射力進一步增強,小城鎮綜合承載能力顯著提升,現代產業體系逐步趨于成熟,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建成,走出一條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為全國同類城市提供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和模式。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3%以上,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以上;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2%。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戶口性質區分。健全完善居住證制度和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
2.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政府、企業和轉移人口各擔其責,共同承擔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圍,住房公積金制度向農民工覆蓋。
3.提高轉移人口融入城市的能力。健全市縣鄉三級培訓網絡,將農業轉移人口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農業轉移人口職業技能培訓,開展“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活動。
4.提升城鎮承載能力。完成2家市級醫院改擴建工程,新改擴建一批全日制中小學校,所有小城鎮建成1所公辦幼兒園,新建保障性住房3萬套以上,高水平打造兩個產城融合的城市新區。
5.強化新型城鎮化產業支撐。市級財政每年籌措1.46億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有色金屬及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和循環經濟、文化旅游等四大重點產業發展。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1.積極探索多元化投融資方式。加大財政對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
2.探索建立經營與融資聯動機制。理順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制定企業通過PPP等模式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辦法。
3.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把政府債務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編制公開透明的城市政府資產負債表。
4.深化金融綜合改革。推進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加快組建交通投資公司,積極爭取發行建投企業債券,探索組建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
(三)改革創新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機制
1.強化規劃引領。推進規劃體制改革,科學制定市域新型城鎮化總體規劃,完善相關配套規劃。
2.推進就地城鎮化。立足各鄉鎮區位優勢和資源稟賦,形成若干區域特色發展中心。
3.促進新型城鎮建設。鞏固擴大全國循環經濟示范市、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智慧城市創建成果,著力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全國文明城市。
4.建立城鎮間融合發展協調機制。合理調整鄉鎮行政區劃,將符合條件的鎮改設為街道辦事處,鼓勵重點鎮與周邊鄉鎮融合發展。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廣經濟發達鎮行政體制改革試點經驗,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
5.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創新基層社會網格化管理模式,健全完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建立完善針對特殊人群的就業創業及社會保障機制,深化平安創建活動。
(四)綜合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1.建立生態文明考核評價機制。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城鎮化發展評價體系。
2.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強化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管理。
3.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制定并完善生態補償政策。
4.實行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制度。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完善以預防為主的環境風險管理制度。
(五)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1.健全完善農村公共服務。市財政每年籌措建設資金3400萬元,用于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2.加快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實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
3.健全完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扶貧開發格局。
4.完善農業自我積累發展機制。加快培育農村金融市場,設立綜合性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大力加強院地院校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和縣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縣區和鄉鎮也成立工作機構。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專項資金,縣區財政也安排一定數額的專項資金。各類發展資金優先向新型城鎮化試點領域投放。鼓勵金融機構優先保障新型城鎮化試點項目貸款。
(三)強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試點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將試點工作納入市政府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綜合考評。
(四)加強宣傳引導。廣泛宣傳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及時推廣試點中的好做法、好經驗,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