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是青海省的東大門,面積1.3萬平方公里。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143萬人,戶籍人口167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34%,戶籍人口城鎮化率28%。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逐步建立政府、企業和個人三方成本分擔機制,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具有海東市特點、多元化可持續的新型城鎮化投融資機制,行政管理創新、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創建低碳城市和人文城市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5%;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
——建立農牧民市民化專項基金,強化企業履行勞動保障成本支出責任的監管機制,提高農牧民承擔相關費用的能力。
——增強財政預算剛性約束,建立績效考核評估制度,實現電子政務信息化。
——創新完善城市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加快互助縣“三規合一”編制工作。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按照統籌兼顧、綜合探索、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的要求,海東市選擇建立市民化成本三方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等方面作為試點任務。試點任務實施路徑如下:
(一)建立市民化成本三方分擔機制
1.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加強人口統計和信息管理。
2.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明確各自支出責任。政府通過整合資金,建立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專項基金,創新機制、創造條件,引導帶動社會資金進入公共服務領域,承擔農牧業轉移人口的義務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市民化公共成本。完善勞動力市場制度,健全勞資糾紛協調機制,加強對企業為職工繳納各類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各類社會保險基金按時足額到位。個人主動承擔部分社會保障、住房支出、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提高等方面的成本。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1.建立有利于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積極利用省級地方政府債券等多種方式,積極引導企業利用各種方式籌措資金參與城鎮化建設。
2.引入股份制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在海東市設立分支機構,在海東科技園、中小企業園等園區推廣設立特色小額貸款公司。
3.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組織模式、產品、服務、技術等創新。試點推廣PPP等投資運營模式,拓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范圍與方式。
(三)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管理模式
1.按照城市設置與簡化行政機構聯動原則,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置,整合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廣經濟發達鎮行政體制改革試點經驗,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
2.建立行政成本預算公開制度和行政成本績效考核制度,加大法制建設和監督力度。設計可量化考核的目標體系和監測評估標準,提高績效能力。構建完善電子政務系統,實現行政管理服務電子化、網絡化,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1.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目標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海東市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完善城市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建立以公眾需求為導向的服務機制,提高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
2.在互助縣開展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三規合一”試點工作,建立能夠反應實時變化情況的城市建設和土地利用項目管理數據庫。
3.加快“低碳海東”建設,落實綠色建筑行動計劃,構建綠色交通體系,倡導綠色消費,建設生態廊道。
4.推進人文城市建設,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古村落保護,塑造具有河湟文化特色和時代氣息的高原城鎮風貌。布局建設一批具有河湟風韻的劇場、音樂廳、博物館、圖書館等文化設施,提高公共文化供給能力和服務水平。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建設文化傳媒中心、繡坊培訓制作基地和河湟奇石產業聚集地等項目,推動海東特色文化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海東市組織實施。成立海東市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
(二)加大資金支持。市縣(區)兩級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建立城鎮化建設資金投入聯席會議制度。市級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在現有資金渠道優先支持城鎮化試點,對列入試點方案的項目予以傾斜。
(三)強化輿論引導。大力宣傳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典型和新思路、新舉措,使新型城鎮化建設成為全社會高度重視、廣泛參與的共同行動,為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四)建立考評機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將試點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范圍,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