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是海南西部正在快速崛起的中心城市,2013年常住人口103.8萬人,戶籍人口98.3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51.3%,戶籍人口城鎮化率39.9%。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提高城鎮化質量為關鍵,以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創新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推進重點鎮行政管理創新為重點任務,實現“人——地——資源——項目——制度”的聯動配置和可持續發展。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8.54%,轉化農業人口為市民人數達4.15萬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7%,轉化農業人口為市民人數達5.19萬人。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按照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類,明確成本承擔主體和支出責任,著力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家庭主力、市場保障”的成本分擔制。
1.進一步簡化程序,全面放開,推進租房或購房、就業或創業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
2.成立由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統計局等組成的成本分擔監測保障機構,測算和公布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清單,保障政府、企業和個人的投入,進行動態調整與監督檢查。
3.制定政府、農業轉移人口、企業分擔市民化成本的引導規劃,明確政府、企業和個人的分擔責任,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家庭主力、市場保障”的分擔格局,建立分擔能力提升機制。實施差異化和梯度推進計劃。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建立完善的“政府+金融機構+社會資金+家庭投資”的投融資模式,解決城鎮化資金瓶頸問題。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財政預決算,統籌儋州投融資試點建設。依托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進行棚戶區改造融資。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試點。
(三)推進強鎮擴權試點
下放一系列的行政審批權,使符合條件的鎮享有縣級市同等經濟社會發展權利,各部門下設的分局機構與局享有同等執法權。建立與試點鎮發展相適應的財權、地權、行政管理權。
(四)積極推進蘭洋鎮、光村鎮“產城融合”
重點加強蘭洋鎮溫泉休閑產業和光村鎮雪茄種植加工產業的發展提升。集中發展休閑、旅游、度假、養老產業集群,增強人口和產業集聚能力,促進農業人口轉移。建設配套公共設施,提高城鎮公共服務水平。
(五)探索新型城鎮化“多規融合”制度建設
1.已成立的綜合規劃委員會繼續完善會議制度和辦事制度。
2.開展國土、住建等部門機構重組和規劃流程再造,成立市城鄉規劃局,統籌全市城鄉規劃管理。
3.建立統一規劃平臺,建立相互協同的任務清單和項目庫。
4.根據主體功能定位,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定目標,土地利用規劃定規模,城鄉規劃定布局,統籌用地指標,密切銜接各規劃的空間管制。
5.開展財政預算與規劃的對接,實現人口、產業、土地、財政的有效結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儋州市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并建立包括各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
(二)任務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部門,明確職責分工,領導小組定期檢查通報工作進展。
(三)強化宣傳引導。市政府通過會議、報紙和電視等媒介全方位、多層次宣傳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總結研討推廣經驗,讓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深入人心,為試點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四)推動監督考核。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試點工作推進成效與領導班子績效掛鉤機制,完善獎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