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是傳統平原農區,是焦裕祿精神的發源地,面積1116平方公里。2013年總人口83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31.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18.3%。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分擔機制,有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城鎮化和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以提升質量為關鍵,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增強資金保障能力;以改善民生為根本,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發展機制,實現全域城鎮化。通過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在蘭考形成試點引領、民生優先、城鄉一體的新型城鎮化格局,把蘭考建設成為充滿活力的區域性副中心城市。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9.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0.7%;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0%。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探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1.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實施居住證制度,對所有居住和就業在蘭考境內的常住人口頒發居住證,到2020年實現義務教育、勞動就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覆蓋。完善獎懲機制,促進企業和個人繳納社保積極性。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原有權益。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選擇、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的原則,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類,進一步明確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擔責任,有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2.合理進行市民化成本核算。根據蘭考縣城鎮化發展目標,到2020年累計完成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20萬人,需要支出163.72億元,人均市民化成本8.18萬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務支出27.14億元,基礎設施建設支出136.58億元。
3.建立健全分擔機制。政府主要承擔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需要累計投入134.92億元;企業按城市市民相同的標準為進城務工人員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用,需要累計投入19.76億元;進城務工人員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等,需要累計投入9.04億元。
(二)探索建立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原則,推進對社會資本開放,形成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籌措格局。
1.組建規范高效的投資公司。組建蘭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重點支持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和主導產業發展。支持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鼓勵開展以土地經營權為抵押的“農權貸”、“政銀保”試點。建立蘭考社會事業發展投資公司,重點支持文化、教育、醫療衛生、保障房建設等公共項目領域。組建蘭考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重點支持供排水、供電、供氣、污水處理等領域。
2.深化城鎮投融資機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土地收益分配機制。建立市政資源特許經營權機制,通過城市無形資產來吸納更多資金。
3.推動“三農”和城鎮基礎設施領域金融創新。支持村鎮銀行發展農戶小額貸款、“綠色家園”新農村貸款、農業保險等金融產品。在完成確權的基礎上,以自愿有償為前提,積極探索農村房屋產權登記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等“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以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投資基金、股票等形式,參與城市公共服務、市政公用事業的建設和運營。
4.建立投資風險補償機制。對一些風險大、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和農民創業擔保貸款進行風險補償。
(三)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發展機制
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加快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全域城鎮化。
1.推動城鄉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文體事業、勞動就業等一體化,使城鎮公共服務逐步成為城鄉公共服務,推動縣域協調發展。
2.推進城鄉規劃建設一體化。按照“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藏得住鄉愁”原則,做大做美中心城區,加快建設美麗鄉村,打造生態蘭考。
3.推進城鄉社會管理和服務一體化。全面放開中心城區、建制鎮落戶限制,逐步取消城鄉戶籍。加快推進“撤鎮設街”,支持城關鎮、城關鄉、三義寨鄉等撤鎮設立街道辦事處,實行城市的行政管理體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委和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城鎮化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二)強化資金支持。積極爭取上級財政專項資金,加大本級財政投入,加強招商引資力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
(三)大力宣傳引導。為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營造良好氛圍,使全社會高度重視、廣泛參與、共同行動。
(四)強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評價機制,每年對承擔試點任務的單位進行綜合考評,作為評價試點單位工作績效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