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隸屬于遼寧省鞍山市,位于遼東半島腹地,面積2732平方公里。2013年常住人口約130萬人,其中戶籍人口109萬人,外來人口20余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6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48.72%。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總的目標是“緊緊圍繞一個核心,清晰界定三個邊界,努力實現五個保障”。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9%;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2%。
——“一個核心”: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提升海城城鎮化發展質量為主線,創新城鎮化運作機制,打造全國縣域就近城鎮化發展的新樣板。
——“三個邊界”:推動“多規合一”,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五個保障”:建立農村“三權”市場化流轉機制,實現城鎮化用地需求有保障;努力壯大集體經濟,讓農民和集體能夠分享城鎮化紅利,實現基層政權運轉有保障;探索靈活的社保模式,明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生活有保障;建立多元化可持續投融資機制,提高資金運營效率,實現城鎮建設資金有保障;堅持包容并舉的城市發展理念,著力打造海城實體和網上兩個市場,實現居民就業增收有保障。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創新公共服務供給,建立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居住證管理辦法。盡快建立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制度,創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資金分擔和運作機制,努力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讓各類人員能方便地參加養老保險。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專項資金,引導企業和個人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中承擔相應責任,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的多元主體分擔機制。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
進一步拓寬政府融資渠道。進一步完善市政公用設施的投資運營管理,通過PPP等方式鼓勵企業參與市政公用設施運營管理,實現政府、企業和城鎮居民的“多贏”局面。
(三)樹立包容的城市發展理念,推動產城融合發展
堅持包容并舉的城市發展理念,為傳統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留下空間,鼓勵傳統產業的自我發展,政府要“允許干、學會看”。推動網上電商發展,打造實體和網上兩個市場。通過政策引導和支持讓企業經營者“有恒產、有恒心”,使企業成為市場提檔升級的主體。夯實工業基礎。
(四)推動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
建立農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推進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改造中低產田,提高高標準農田比例。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涉農企業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鼓勵發展農家樂、休閑農業等,延長農業產業鏈條。深化農村金融制度改革,加大對現代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
(五)推進“多規合一”,合理劃定城市開發邊界
科學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引導城市由擴張性發展轉向優化空間結構的內涵式發展。推進“多規合一”,堅持一本規劃一張藍圖干到底。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推動城市精細化發展。
(六)創新行政管理體制,推進簡政放權改革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中介組織的作用,創新社會管理模式。推行政府扁平式管理。實施強鎮擴權改革,賦予其與經濟、人口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限,確保下放權力穩定運行,保障資金、土地等要素供給,激發騰鰲、西柳等經濟強鎮發展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宣傳。組建跨部門的試點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統籌海城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
(二)優化運行機制和要素配置。將試點目標任務明確到部門,部門主管領導作為任務的第一責任人。以監測評估機制助推新型城鎮化試點實施,客觀評估相關政策措施效用,不斷優化實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每年安排10億元專項經費,保障試點工作推進。優先保障試點方案確定的項目內容,嚴格執行試點方案中提出的用地標準。
(三)做好試點經驗總結。市政府結合當年試點工作推進情況,召開專門會議,總結經驗教訓,將相關總結上報上級試點主管部門,并通報市政府各部門。及時提煉總結試點中好的做法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