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08 22:50:16
來源:華龍網 作者:陳妍)
安徽省宣城市女孩江亞萍在報考南京市人社局時,只因不是南京戶籍而被拒之門外。經過長達15個月的訴訟,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江亞萍在昨天下午拿到了1.1萬元的賠償款,這也為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江亞萍表示,重點不在賠償金,而是尋求一種平等。(8月8日 《京華時報》)
安徽女孩江亞萍和南京市人社局之間的糾紛,經法院調解,她拿到了對方的賠償款1.1萬元;無獨有偶,就在四個月前,廣西楊先生因為同樣遭受戶籍就業歧視,而在廣東在法院調解下獲賠1萬元。同樣的訴訟理由,同樣的調解程序,差不多的一萬元上下,世間巧合事還真多。
平心而論,這種調解有可能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戶籍歧視作為一種公眾感知的存在,并非一日兩日,限某地戶籍的招聘公告到處都是,而在地方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這一條也曾長期麇集。只不過隨著2013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中有關“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年齡、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的指令才得以改觀。而這種行政性指令之外,在《勞動法》、《就業促進法》中并沒有所謂就業中“戶籍歧視”的明確規定,換句話說,法院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決的話,似乎找不到適格的法理依據,只能調解了事。
接下來正常的邏輯就是趕緊補充法條,讓戶籍歧視正式成為對公民權利侵害的行為之一而得到正式追認,因為對于戶籍歧視將會以各種變形長期存在的嚴重性,很多人估計得過于樂觀了。盡管隨著國家對于戶籍限制的開放力度越來越大,所謂戶籍差別的空間越來越小,而戶籍歧視的可能性也將越來越小,但是,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籍形式差別之外,大、中、小城市的落戶限制依然沒有徹底打開,也不可能徹底放開。
戶籍僅僅是個形式、名目,重要的是附著在戶籍上的各種福利待遇和地方性的生存條件,這一點是不可能簡單通過自上而下發文件、定法規就能徹底消除的。南方都市和北方小城的戶籍“含金量”能等量齊觀嗎?即便相關法律明確了戶籍歧視的懲戒機制,即便人人都向江小姐學習,看見戶籍限制字眼就如秋菊般討說法,非讓大大小小的招聘單位統統去掉這種對人格權侵權的字眼,可是,這能保證不明說卻實干的歧視嗎?招聘中只要有題目設計的地方化和工作指向的地方性,對招錄者的戶籍區分就無可避免,更何況還有一種叫“蘿卜招聘”的空氣存在呢?
更可追問的是,去掉了戶籍歧視的大學生就業形勢會好么?有多少大學生將自己到此處或去彼處的選擇是因為某些招聘通告里的戶籍限制字眼而被改變的?同樣,家庭、年齡、學歷、性別等各種牽絆重重的大學生,在就業時能不充分認真地考慮戶籍嗎?生活質量怎么保證?就像江小姐,學法律出身真要去報考了那個收入不高的電話咨詢員,能考上嗎?能勝任工作嗎?生活會比現在做法律助理更好嗎?
也就是在這個意義上,必須為南京市人社局說句公道話,優先考慮能聽說本地話的當地人,并考慮其收入與當地消費水平配比度,其實并沒有太大過錯,錯在于寫上了那一條,還死犟,放開了報名,該咋錄取咋錄取不就沒事了?生活是實打實的,那種動輒頭發一根一根豎起來的權利意識一旦沒有饅頭咸菜開水作保證,都將成為虛妄的快感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