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戶籍額應該被注銷。但實際情況是,不少移民國外的人士都有一個心照不宣的“秘密”,移民后還保留中國的戶籍。不過今后這種美事可能越來越少了。
公安部推戶籍舉報制
7月15日,中國公安部網站對外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戶口問題(線索)舉報投訴方式”,接受公眾舉報、投訴、反映戶口問題,其中第四條問題是“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戶口該注銷未注銷的”,這就是說移民海外但擁有中國戶籍的人士也在此次被舉報之列。移民者一旦被查出,就必須嚴格按規定注銷國內戶籍。
盡管近年來海外人士雙重國籍的呼聲日益高漲,但是中國政府對公民國籍及戶籍的規管卻日趨嚴格,中國的出入境政策及與此相關的戶籍制度從無放寬。資料顯示,中國過去6年5度收緊規管,2013年至2014年6月,中國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稽查違反規定持有戶籍者,共注銷戶口106萬個。
此前,出入境管理部門在海關采取行動,重點稽查擁有外國永久居留身份的移民的國內戶籍,發現沒有按照規定注銷戶口的,會禁止其出境,必須返原居地注銷戶口,方可放行。同時,由于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對于已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人士,其中國國籍也自動喪失。
不過當前我國國籍管理與戶籍、社保、稅務、工商、邊境等相關制度,并未在立法與實務操作層面形成無縫對接,而且上述分管機構相關數據信息系統也未實現聯網共享的局面,因此一些當事人故意隱瞞已加入外籍的事實,仍以我國公民身份享受相關社保待遇、購房政策,甚至參加訴訟、出入邊境。
嚴格說來,至少從字面上此舉報范圍,根本不涉及持有綠卡或楓葉卡等的海外永久居民,即已經移民但尚未加入外國籍的人士。不過此消息還是在許多海外華人移民中引起極大關注。皆因無論海外僑民還是入籍的海外華人,都與祖籍國有著千絲萬縷聯系。
為何不愿主動注銷戶口
雖然移民后還保護中國戶籍目前在中國雖然并不合法,但對“移民不移國”者來說,卻是能享受到“兩頭獲利”的便利。即享有中國置業、子女教育、退休金和醫療保險、入住酒店便利性等福利保障,同時又不影響在中國的生活和發展,可謂“進可攻,退可守”的理想選擇。
注銷戶口不便①:回國需簽證。情景模擬——你有急事回國,你不辦簽證入不了境,但簽證并非立馬拿到的。除非你一直保持有效簽證,但現在長期簽證又不好簽,續簽也麻煩。
注銷戶口不便②:國內財產問題。情景模擬——如果你被銷戶了,國內財產、股票、以及一些公積金、養老金的過戶成了很大的問題,轉接的過程也有點復雜。更不用說房產了,稅率也會變。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又加入其他國籍時,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這只是在理論層面上的法律定性,這種客觀的國籍變動卻無法立即反映到國籍、戶籍管理查詢系統上。
有一部分華人移民一直呼吁中國放開有關雙重國籍的管制。他們認為,擁有雙重國籍,對于定居海外的華人來說,也有著實實在在的好處。比如獲得歐美國家國籍,護照基本能暢行全球無阻礙。回國時拿著中國大陸護照,則不需要辦理入境簽證,省卻了不少麻煩。
他們還辯稱,目前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基本都是發達或新興的國家和地區,這也說明雙重國籍、國家開放、人才流動、經濟繁榮是可以劃某種等號的。
據了解,隱瞞雙國籍的手段有多種,比如采用改名換姓、第三國(地區)過境等“暗箱操作”手法。以加拿大為例,拿到護照后,每次從香港出境加拿大就用加國護照,經香港回國時則出示中國護照,可避免被懷疑和發現。業內人士透露,有不少選擇加拿大投資移民的富人都是如此操作。
但也有一部分人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為,如果承認“雙重國籍”會給貪官污吏開方便之門。那么反腐行動顯得有些功虧一簣。
專家:新舉措是反貪腐的迫切需要
上世紀90年代初出國留學的移民顧問羅賓表示,在90年代除辦理出國的流程,要先申請護照再拿簽証,然后辦理出入境卡的B卡,再到公安機關注銷戶口,之后才能拿到正式的出入境A卡。然而后來有所放松,留學不需銷戶口,但移民要銷戶口,再后來是移民、留學都不需銷戶口,只有入籍才取消國籍和戶口。他猜測中國政府新舉措應是嚴防裸官的措施。
公安大學刑偵系主任戴鵬說,公安機關加大對雙重國籍的打擊力度,可以有力推動戶籍管理制度的正規化和法制化,也是反貪和反腐的迫切需要。
“一旦貪官或者裸官取得了外國的綠卡或者永久居留權,他們就可以通過其掩蓋自己真實的身份,把大量非法資產通過相關途徑,如洗錢等轉移到境外,并且一旦出事后,自己也即刻外逃到境外來躲避中國司法機關的打擊。”
他說,公安機關一直在不遺余力的查辦中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非法現象,不過同時面臨很多現實的挑戰和困難。一方面,公安機關沒有便利的渠道進行相關的查詢,另一方面,很多取得國外綠卡的中國公民,特別是一些貪官和裸官,為了達到一些個人目的去刻意隱瞞,更不會主動去公安機關注銷中國戶口。
戴鵬建議,首先,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雙重國籍”的排查力度。除了接受群眾的大量舉報線索以外,“公安機關可以主動開展偵查,通過對相關涉案人員的一些異常舉動,來主動發現并收集相關線索”。例如,相關涉案人員頻繁進出境,他們把大量的可疑資產匯往其海外賬戶上,或是一些裸官已經安排他們的子女和妻子去境外留學和進行項目投資。此時,公安機關就可以把這些人作為重點調查對象,并順藤摸瓜發現一些有價值的線索。
同時中國應該進行相關的立法完善,相關執法部門間應該建立信息聯網機制,來有助于公安機關發現相關涉案人員進出境異常行為。如:海關執法部門就急切需要與公安部門或銀行系統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如果相關涉案人員進出境時在海關申報相關攜帶可疑物品,或是大量資金,海關部門可以即刻把相關情況列入數據庫以便公安機關進行線索排查。
再有,中國執法機關也應該與有關國家如美國和加拿大等執法部門進行相關國際執法交流與合作,因為很多中國的移民可能在中國已經涉嫌嚴重的經濟犯罪或是刑事犯罪,這對移民地的安全和治安環境也會帶來很大威脅,這時中國警方會把相關情況通報給當地執法機關請求司法協助,雙方需要在開展案件調查和信息共享方面進一步加強執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