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招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籍”,甘肅大四女學生劉唯一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資委分別寄去公開信,稱這是戶籍就業歧視。昨天晚間,國資委新聞中心對此作出回應,稱系根據單位屬性、崗位需求和現有條件,確定了本次招聘的用人標準。(12月21日《京華時報》)
劉唯一是條“女漢子”,敢于站出來叫板相關部委,直指戶籍就業歧視,責任稟賦,勇氣可佳。而國資委的回應很婉轉,避其鋒芒,“措詞得當”,只為說明“存在即合理”,但同時也有“共同推動相關配套改革”的誠意,隱指戶籍制度的“不合理”。戶籍制度改革呼之欲出,近日,公安部明確提出了時間表,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新型戶籍制度。
戶籍就業歧視由來已久,或者可稱為戶籍制度的附庸。很大程度上,戶籍歧視是公權力為戶籍人口的群體“謀福利”。有人調侃:戶籍歧視是事業單位招聘的“大蘿卜”。相對而言,“小蘿卜”容易拔掉,只要曝光事業單位違規違法招聘,相關部門很快進行糾正處理;“大蘿卜”很難拔除,它扎根在“權力深層”,是一種異化的“權為民所用”,并且被大家普遍接受。這一方面源于中國法律并沒有明確禁止戶籍歧視,“法無禁止皆可為”;另一方面,庇護一定群體利益,不僅會被他們“待見”,且不是“以權謀私”。
戶籍就業歧視給人才“畫地為牢”。在人才流動的時代里,地方保護主義是一種“保護”,更是一種“禁錮”。有些社會不公我們已有清晰清醒的認識,比如,官員世襲、階層固化是公平社會的“天敵”,蠶食著公平競爭的市場就業體系。但是,對類似于戶籍就業歧視的危害性認識不夠,要知道,人才的地域禁錮同樣很危險。人才流動是生產社會化、科學技術整體化的客觀要求,是社會按照人才的價值規律和社會要求所進行的空間動態調節。
就業歧視抽了戶籍改革一鞭子。解鈴還需系鈴人,啟動新型戶籍制度改革是“唯一”切身可行之策,“唯一”藥到病除之舉。鑒于此,這項改革不僅要“一馬當先”,而且要“快馬加鞭”,朝著公平正義的方向加速。與此同時,各種招聘尤其是事業單位招聘也應該率先“突圍”,主動摒棄戶籍就業歧視的惡習,沖破“戶籍籬笆”,這也是給戶籍制度改革“松綁”,讓戶籍改革能夠“輕裝上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