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反思過往城市“攤大餅”的發展模式,將更多注意力放在中小城市身上。適當引入利益引導機制,將未來更多的資源向中小城市傾斜,使之產生“洼地效應”。
公安部給出“戶改”時間表: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兩個“合法穩定”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的新型戶籍制度,比大城市現行的、嚴苛的入戶條件要簡易得多,甚至比過往的購房入戶門檻還要低一些,“合法穩定住所”范圍應該比自有產權的商品房要寬泛得多。藍圖是美好的,欲在數年內實此項制度,難度不小。
誰都知道,從戶籍這張薄薄的紙中,讀到的不僅是主人的身份與居住信息,還依附了許多隱形的福利,如子女入學、就業服務、醫療保障、文化建設、住房等公共服務。譬如子女入學,哪怕外來工在城市待了十年八年,想為子女謀得到一個公立學校學籍也非易事。說實在,給個“名分”不難,難的是給“待遇”。根據中國社科院發布的藍皮書,未來20年內,中國將近有5億農民實現市民化,人均市民化成本為10萬元,為此至少要付出40萬億~50萬億的成本。重大的現實問題是:誰來、誰能消化這些成本?因此,提到降低入戶門檻,市長們有不同意見。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中小城市、建制鎮放開戶籍限制難度不大,問題是它們“戶口簿”是否有足夠的“含金量”,吸引“新市民”流入?怕只怕它們放開了,也沒多少人愿意去。就目前的現實,我國的城市是一個以大管小體制,大城市就像一個“倒金字塔”,城市等級越高,資源聚集能力越強,聚集的優質資源越多——醫療、教育、文化等等,人們擠進去的愿意就越強烈。就像北京等一線城市,盡管入戶仍存在諸多限制,每年依舊有大量的人排隊輪候入籍。
一方面,以打破二元結構、人口自由流動、城鄉自由遷徙為目標的戶籍改革是公眾意愿,而且還能帶來一定城鎮化紅利;另一方面,又要避免人口過于集中在少數幾個大城市,超出大城市承載能力,加劇霧霾、噪音、擁堵、高房價等“城市病”,讓大城市變得不宜居。要在兩者間取得平衡,就要反思過往城市“攤大餅”的發展模式,將更多注意力放在中小城市身上。適當引入利益引導機制,在特大城市與大城市、中小城市之間進行資源的再分配,將未來更多的資源向中小城市傾斜,使之產生“洼地效應”,將更多“新市民”吸進來。中小城市在新型城鎮化有更大擔當,既降低新型城鎮化發展所需的成本,又能實現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良性互動。
大城市的生活成本高,憑進城農民工的收入難以維持體面生活,他們扎根大城市的意愿并非很強烈,很多人目的很單純,就是進城賺錢,回鄉生活。只要中小城市、建制鎮的綜合指數較高(經濟水平、就業環境、公共服務等等),他們還是比較愿意選擇中小城市。因此,戶籍改革要與中小城市的發展結合起來,同步推進,相互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