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接受媒體記者專訪時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這意味著人們期待已久的戶籍改革,不僅有了總體方向,更有了線路圖和時間表(據12月17日《新華網》)。
實際上,相對“僵化”的戶籍制度,不僅一直飽受公眾詬病,滋生出很多人為的不公平,更難以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據官方統計,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1.27%.城鎮人口首次超過農村人口,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個具有標志意義的歷史性轉變。但我國城鎮化的“水分”不容忽視。根據國家統計局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外出農民工規模超過1 .59億,但由于沒有城鎮戶籍,不能享受相應的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務。除去這部分“被城鎮化”的農民工,我國真實城鎮化率不到40%。正如黃明副部長所說,有大量經常住在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還不是城鎮戶口,處于“半市民化”狀態,許多地方落戶門檻仍然較高,一些城鎮吸引人口集聚的能力還不足。由此可見,戶籍制度已經是推動城鎮化建設路上一個壁壘性的障礙,改革滬籍制度既是大勢所趨,也是必然選擇。
這些年,在各方面改革尤其是經濟體制改革不斷邁向新臺階的情況下,困擾人們工作、生活、學習和勞動力市場流動的戶籍制度卻難有較大的松動,盡管在一般中小城市,城鄉及城市之間戶籍流動并不存在多大障礙,但是因戶籍待遇的不同形成的城市差別,已然隨著時間的推移顯得愈發嚴重,有網友算了一筆賬,較之一般城市相比,北京市民的一張常住戶口,其中包含的待遇利益就高達100多萬,也就是說,其他一般城市的孩子一出生,就比北京市的孩子少了100多萬的公共福利待遇,這顯然有失公平。
我們都知道,類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這些在國內經濟發達的城市,他們經濟增長的很大一部分完全由外來人口創造,盡管這些外來人員在工作就業中也獲得了相應的經濟收入,但與他們為城市所做的貢獻顯然很難成比例,尤其是他們的戶籍不再就業所在地,無法享受到現代化城市市民所擁有的各種公共福利待遇甚至基本保障,這就不僅僅是一種不公平,甚至可以說是對外來非常住戶籍人員的一種“次生剝削”,這些發達城市人口因戶籍所擁有的福利待遇,多半卻是依賴于外來非常住戶籍人員的奉獻,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僅客觀上造成發達城市戶籍待遇越來越高,與一般中小城市的差距越來越大,因戶籍待遇差別所形成的的各種矛盾更是無法避免,因此,戶籍制度不但要改革,且是越早改革越有益。
從廣義上而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內出生的每一位公民,拋開主觀上的家庭因素,他出生所享有的社會公共待遇應當是完全平等的,不應有地區之別或戶籍之分,大西北邊遠山區出生的娃娃與北京等大城市里出生的孩子理應享受國家所賦予的所有公共福利,盡管這有些奢侈,但他理應成為我們戶籍等政策改革最終實現的目標,黃副部長提出到2020年,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城鄉統一、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這意味著是奔向這一目標的起點,即便是這個改革的起點,也應看到,由于長期戶籍歷史的積累與沉淀,戶籍之間的不公平甚至包括由此帶來的“同命不同價”,早已成為不少人心中固有的觀念,這可能也是這些年戶籍改革步履艱難的主要原因。
而另一方面,地區戶籍之中所包含的各不相同的公共福利,也必然引發地方政府之間對戶籍改革利益得失的權衡,筆者認為推動戶籍改革最大的障礙應當就是觀念與利益的博弈,不僅考驗著地方政府的智慧和勇氣,更是對大局觀念和人文精神的巨大挑戰,而從“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這個思路和路線圖來看,盡管有些“保守”,但無疑是很務實也是穩步推進的必須,戶籍改革必然會讓一部分城市居民公共福利待遇“縮水”的同時,為更多人帶來基本福利待遇的改善,在這種矛盾協調過程中,理性與穩定就顯得尤為重要。
戶籍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為推動城鎮化建設清除了諸多人為障礙,尤其是對于局部地區而言,既應當及早著手實施,又應當走“農村包圍城市”的路子,在局部戶籍利益上找到平衡之后,進而逐步擴大,最終走向“全國統籌”,同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版圖內出生的合法公民,我們不能只要求每一位公民為國家履行同樣義務的同時,讓他們的子女在出生時卻享受不到一樣的國家公共福利待遇,而戶籍所包含的待遇既是這諸多不公平最大的依托,戶籍改革的方向和路線圖已經明確,人們更期待戶籍改革能為所有人的子孫后代,帶來公平如一的“人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