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視頻引發廣泛關注。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楊家嶺附近,延安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商戶發生沖突。視頻顯示,現場有一位城管執法人員雙腳跳起猛跺倒地商戶。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黨委召開會議,稱將對該事件所有相關人員一律予以停職、待崗調查。其中,該局提到,雙腳跳起踩踏商戶男子為無正式編制人員。
“跳起跺頭”這樣的兇狠舉動,實在讓人震驚。從現有報道看,當時城管是在檢查違章占道經營,商戶對此抵觸,雙方發生推搡打斗。按說,發生這類矛盾沖突,作為執法者的城管隊員(即使是沒有正式編制的)應理性控制事態,盡力避免雙方受到無謂的傷害。但現實讓人很失望,“跳起跺頭”充滿了泄恨的意味,就像有網友的評價“簡直是黑社會的做派”,與其執法者身份相差十萬八千里。
不過,這種惡狠狠的戾氣,恐怕不光是個人性格心理的原因。現實中,城管執法多面臨各種抵觸,一些城管人員逐漸形成了“威權”思想,認為只有強勢才能讓人服從,只有讓人害怕才能減少抵觸,久而久之把執法權簡單異化為“懲罰權”,習慣于用暴力手法處理問題,整個人的精神氣質甚至都發生了變化。
出現這種現象,有執法者個人素質的原因,也與現實環境有關。如果城市管理和商販謀生之間的矛盾調節不好,城管和商販的對抗就會繼續存在,一些城管隊員還是會在考核壓力和實用主義的驅動下做出帶有戾氣的舉動。
較之“文明執法”、“溫情執法”,瞪眼睛、揮大棒的做法簡單得多,客觀上可能也更有效。但是,這種有效是暫時的,長遠只會陷入民意越來越不滿、執法越來越難的惡性循環。要避免這樣的暴戾舉動出現,日常監督和違法制裁自然要跟上,不管是正式編制人員還是“臨時工”,行為都得合法合規。
深層次上,則有必要重新審視城市管理方式。近些年來,許多地方已經認識到,盲目追求城市的潔凈與整齊,追求所謂的“無攤城市”是行不通的。為了破解城管與攤販之間的矛盾,一些地方開始改變思路,采取退路進廳,給商販辦執照、找攤位的方式,既讓攤販們有地方討生活,又使市容市貌得以維持。但在許多地方,還是將小攤小販視為“眼中釘”,只想趕走了事,無形中刺激城管采取不正當手段進行執法。
小販有難處,城管也有無奈。如果不改變管理思路,這兩者的困境都無法解除。希望城市管理者別光考慮城市的“面子”,多考慮靈活就業者的出路,多給他們提供一些合法的生存空間,制度設計合理了,城管暴力執法的“動力”才會減少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