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再次成為全國人民矚目的焦點。引起公眾關注的,并非因為它曾經作為革命圣地在新形勢下采取新舉動弘揚延安精神,而是城管雇用的“臨時工”執法時跳踩商戶頭的惡行。接著,被網友曝光的30層城管大廈再次吸引了公眾眼球。(見2013年6月5日華商網—華商報)
專門為城管建立獨立的30層豪華大樓,這在全國大概是絕無僅有的,就連京津滬渝杭深這些人口眾多的一線城市,也未曾聽說過。因此,引來眾多網友質疑和拍磚:延安城管果然霸氣,竟然有獨立大樓,而且還這么高,與之相比周圍建筑看起來矮了一大截。5月31日,延安城管監察支隊鳳凰隊8名執法人員中,在編的有4人,包括跳踩商戶頭的人在內共有4名臨時工,說明延安城管在編人員并不多,人手極為短缺。這樣,建30層豪華大廈,就很難解釋得通了。
據有關信息披露,延安市人口約216萬人,市區狹長,沿著延河而建,中心區寶塔區約40萬人口,不過是一座小城市。城管,顧名思義,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市管理的執法部門。30層的大廈,若按每層入住30至40人計算,大約可容納1000多人辦公。一個人口不過40萬的城區,需要1000多名城管嗎?而中央一再三令五申,嚴禁超標準建豪華辦公樓。建那么高的延安城管大廈,如果說是頂風上恐怕也不能算是扣帽子。
反過頭來,再探討一下城管該如何執法。實際上,政府許多部門都在參與城市管理,例如,市場經營活動由工商、質監、消協管,環境衛生由環衛管,城市建設由建設部門管,交通由交管部門管,綠化由園林管......留給城管的,只剩下街道兩旁亂搭建、亂擺攤、亂設點,以及流動商販了。而交集最多的,當在城管與流動攤販之間,一個要管,一個不服管,進而引發沖突。
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講的是沖突雙方都有責任。盡管城管執法有他的難度,但毋庸諱言,引發矛盾沖突的一個重要原因,誠如網友所說的是城管的“霸氣”。以延安5月31日發生的城管與自行車修理鋪老板發生的那場沖突為例,幾輛自行車停放可能影響了市容秩序,完全可以通過宣傳城市管理法規,勸說修車鋪老板或車主轉移到不影響市容的地方停放。城管憑什么不問青黃皂白就予以沒收?自行車、攤販出售的商品,都屬于公民的個人財產,只有因為違法、經過法院判決才能予以沒收,誰賦予城管沒收個人財產的權力?在雙方發生沖突時,跳踩人頭的行為,則超出了執法的范疇,是在踐踏人權,違法犯罪。
城管執法的對象主要是街旁小門店和流動攤販,而這些人多數是為了謀生的失業人員或老年人,屬于弱勢群體。如何既給他們留有生存的空間,又通過宣傳教育和柔性執法使他們自覺遵守城市秩序,無疑是一個需要研究和破解的課題。時下,亟待解決的是,如何強化城管執法為民觀念,去掉不該有的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