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在延安市楊家嶺附近,延安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商戶發生撕扯,雙腳跳起猛踩倒地商戶。6月4日,延安市城管局稱,涉事者全部被令停職調查,踩人者系臨時工。(6月5日,《京華時報》)
如此暴力執法,不僅給相關的商戶造成身體與精神的雙重創傷,同時,也勢必會在社會上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在當前著力推進法治文明的進程中,城管執法隊員光天化日之下上演這樣的丑行,豈能讓“臨時工”成為“擋箭牌”呢?近年來,所謂的“臨時工”,屢屢成為“擋箭牌”。面對各種各樣影響惡劣的社會事件,有關部門總是將責任歸咎于“臨時工”。
不可否認,城管執法工作千頭萬緒,很多細節工作處理起來確實十分繁瑣,很多時候,執法過程中難免會觸及到小商小販等底層群體的利益,這樣一來,更容易成為引發摩擦與矛盾的“導火索”。也正因此,城管執法部門更需要大力推行人性化的執法理念。可是,一些執法部門習慣于粗暴執法,甚至將手中的執法權利視為欺壓百姓的工具,如此這般,難免會引發矛盾。
近年來,有關城管執法過程中的各類丑聞可謂屢見不鮮,有的地區的城管執法人員甚至被公眾稱之為“土匪”、“流氓”,從而也使得城管執法部門的社會形象每況愈下。當前,在中共中央大力倡導密切聯系群眾的新形勢下,對于城管等各類執法部門來說,應當在工作當中多一些和風細雨、更多地與百姓溝通聯系,唯有如此,才能夠更好地贏得百姓的理解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