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糾結是:罰錢了,好像執法者難免遭遇“執罰經濟”的嫌疑;但如果不罰錢,靠教育又解決不了根深蒂固的慣性問題。那么,大屏幕曝光呢?這或許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程序正義上難逃合法與公平的拷問。
杭州、北京等多個城市對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等行為開罰,然而行人不肯交罰款等問題使交管部門傷透腦筋。近日杭州再出新招,采用現場曝光新招升級治理“中國式過馬路”。譬如杭州體育場路與保俶路口,一側豎立著一塊醒目的屏幕,屏幕邊是一架DV機。交管部門用DV機記錄不文明交通行為,并現場傳輸到大屏幕上,如果有誰闖紅燈,就會“上鏡”。(4月14日《新華日報》)
“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之”。從這個意義上說,近來中國各大城市集中整治中國式過馬路,確實不僅僅裨益于交通安全。行人闖紅燈,危害也好、性質也罷,的確不宜“柔化”。道路交通違法就是“違法”,違法不罰,即便有法不責眾的借口擋著,也終究不是說得通的道理——至于“如何界定‘帶頭大哥’”、“如何面對耍賴的違法者”, 甚至如何應對南京大媽“人生能有多少個幾百米”的“神反問”……都不能算多有難度的技術性問題。持之以恒、執法以恒,違法的囂張才會因成本而收斂。
眼下的糾結是:罰錢了,好像執法者難免遭遇“執罰經濟”的嫌疑;但如果不罰錢,靠教育又解決不了根深蒂固的慣性問題。那么,大屏幕曝光呢?這或許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程序正義上難逃合法與公平的拷問:一者,曝光的手段,雖然看起來“無傷”,本質上還是輕量級的“游街示眾”,幻想借助公開私隱的方式、以道德譴責內化為當事人遵紀守法的壓力;二者,這種手段能不能有執法后的“痛感”,是個兩說的事情。如果當事人“臉皮夠厚”,又或者熟諳陌生人社會的明規則——難免會覺得“反正沒有人認識我”,幾次下來,羞辱的邊際效應自然遞減。又如果“大家”都“上鏡”了,誰又會真正將之視為觸及良心的羞辱呢?更重要的一點是:恰恰因為行人交通違法已經成為“中國式”、成為一種普遍而司空見慣的現象,在道德層面已經難有譴責的敏感共識。說得再直白一點,大家已經不將行人闖紅燈視為恥辱的事情,那么,你再希望借助“上鏡”來喚醒其道德自覺,靠譜嗎?
人行道旁的DV機,還是恪守其“取證”的本分吧。羞辱式執法顯然不是中國式過馬路的“對手”。據說浙江自3月起開始重拳整治行人闖紅燈和過馬路不走斑馬線的行為,截至目前,已有上萬行人因此被罰。不過,整治過程中,交警也遭遇了執法難,有人耍賴,有人辱罵交警,甚至還發生了數起行人不愿交罰款而毆打交警的事件。其實,越是執法難,越說明需要嚴格執法,越需要在法定執法程序中強化正義的力量——而不能劍走偏鋒,寄望一些擦邊球或小伎倆來扭轉一種頑疾。
一句話,治理中國式過馬路,最怕的,就是中國式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