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69歲獨居城西的張阿姨打進熱線,希望找幾個志同道合的老人,組織新家庭,像兄弟姐妹一樣抱團養老。一石激起千層浪。抱團養老的想法一下子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很大關注。目前,張阿姨的農家小別墅里一共住著7戶人家,大家互助互愛,生活和諧。這可能是中國首個“抱團養老”的成功案例。(12月19日《都市快報》)
置疑,家庭是法定養老主體和老年人養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隨著計劃生育國策的推進、經濟社會的轉型和城鄉群眾生活方式的轉變,全社會正面臨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問題。在如此語境下,杭州這位張阿姨利用200多平方米的小別墅,接納6對夫妻共同生活,探索出中國首個農村“抱團養老”新模式,是社區養老和居家養老的一種融合,將會成為公共養老的一種有益補充。
成本低,是“抱團養老”的首要優點。對農村老人來說,要是進養老院,每月至少需要1000多元的費用,對自己和子女來說,都是不小的負擔。而“抱團養老”,可以實現“低成本”互助。對于政府部門而言,“抱團養老”模式所需的公共投入也相對較低,甚至可以“零投入”。同時,機制靈活、操作方便,是另一大好處。特別是參與“抱團養老”,提高了農村老人的生活質量,不僅在生活上可以互相照應,還能在精神上互相慰藉,晚年生活因此變得充實和豐盈起來。
然而,對于抱團互助型養老模式的具體管理,至今還沒有相關的法律規范。當遇到涉及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意外傷害責任認定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方面的問題時,到底應該適用哪一套辦法,至今仍不明確,這為“抱團養老”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埋下了隱患。可見,從長遠來看,雖然“抱團養老”是一種群眾自治、政府扶持、社會參與的良性發展模式,但如何整合更多城鄉資源為農村老人提供優質服務,如何為農村社區的“抱團養老”模式提供體系化、制度性支撐,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因此,“抱團養老”模式,還需公共管理跟進。必須將“抱團養老”納入公共養老服務體系,進行統一規范。首先,政府應實行政策扶持和精神幫扶雙管齊下。一方面,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完善“抱團養老”設施配套建設,強化農村、社區公共醫療服務,落實老年人相關補貼制度,著重解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等問題。另一方面,開展親情牽手活動,鼓勵大學生、部隊官兵等青年群體與老人結為國策親戚,為他們提供精神慰藉和親情撫慰。特別是推動“抱團養老”的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進行日常的指導、檢查、考核、評優、獎勵等,不斷完善和提升“抱團養老”模式,使其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