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杭州地鐵一號線的九堡站站臺上兩名女子上演了一場追逐大戰(zhàn)。原來一位孕婦在車廂內(nèi)見一名中年婦女不停吃東西上前勸說,但對方不聽,于是她拿起手機拍照想在網(wǎng)上曝光,結(jié)果被對方憤怒追打。這與此前武漢地鐵“熱干面”事件如出一轍,拍照曝光是否妥當再次引起網(wǎng)民熱議。(9月26日《北京晨報》)
地鐵禁食有助于凈化公共空間,既非強人所難之舉,也符全體乘客的利益,作為一種國際通行慣例,得到了較為廣泛的社會認同。
當然,軌道交通所發(fā)放的便捷舒適的公共福利,似乎更為人們所接受。于是,對地鐵禁食的相關規(guī)定,很多人特別是對上班族和學生而言,無異于限制了這種“便利”。因此在短時間內(nèi)很難形成自覺遵守的默契。也就離不開管理者的主動作為和社會成員的相互督導。
萬事開頭難。開往文明的地鐵不可能瞬間到站。尤其在地鐵進食的執(zhí)法操作上,更是個公認的難題。既需要時間,更需要智慧。拍照曝光的監(jiān)督形式看似簡單,卻麻煩重重。盡管勸說別人停止吃東西的正義感值得肯定,但拍照曝光在公民肖像權的保護上依然存在法律爭議。相比而言,適度勸說更為合理。即便如此,也同樣存在風險。記得前不久,地鐵接連發(fā)生“童子尿事件”,而孩童家長對乘客的批評還以拳腳,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也給勸導者澆了個透心兒涼。由于沒有管理者的及時介入,周圍乘客自發(fā)的拍照勸導、批評勸導,就逐漸演變成公民與公民之間的“內(nèi)戰(zhàn)”。
毋庸置疑,人人都應擔負遵守文明、倡導文明的道德義務和社會責任,但這種道德層面的作為義務十分有限。蓋因公序良俗的形成和維護,更多是來自于公共管理者的制度性約束和引導。因此,管理義務不應該也無法寄托于普通公民身上。更何況,管理身份和強制手段闕如,社會個體必然難以壓制“各種不服”,甚至引火燒身。這無異于對力導文明者的二次傷害。
歸根結(jié)底,還是管理者的勸說、制止、懲罰手段出現(xiàn)了真空。若此松散管理、消極作為,無疑疏離了責任,放縱了陋習,地鐵進食等不文明行為也會面臨法難責眾的窘境。世界各國在維護地鐵文明的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地采取強制性、懲罰性措施,我國一樣有類似規(guī)定。然而,管理者不能將操作難度大、執(zhí)行成本高作為制度落實不力或不及時的借口,否則就可能將不文明行為的“防守責任”漏給其他社會公民。
概言之,通往地鐵文明的途中,制度不能缺席,管理不能失位。唯有依靠制度擎起文明大旗,公民則無需一邊承擔風險,一邊揮舞“道德棍棒”,演繹“暴力戰(zhàn)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