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有異味”的新聞,引來不少“有意味”的解讀。這條新聞,看得人心驚肉跳——特別是離鄉背井,飄在外面居無定所的你,發現自己和當事人處境相若,再不自覺地代入后,馬上就會痛如切膚。
報道的標題,就夠煽情了:“群租房內,他靜悄悄地離開人世;那扇沒鎖的房門,幾天后才被推開”。從這個飽蘸感情的“知音”韻味兒很濃的標題,我們就大致可以拼湊出這起悲劇的梗概。點開后,詳細內容是說南京的某小區的群租房,一租客死后一周,屋子都傳出異味了,仍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直到房東領租客看房,才推開這扇反鎖的房門,發現死者。(5月20日《現代快報》)
而其間有的租客都因無法容忍異味搬走,也無人說仔細排查異味來源,或警覺地報警求助。新聞想表達的是,這群租房里連死者在內共有7名租客。“這么多人,這么長時間,竟沒有發現異常”,借此感慨好一群“最熟悉的陌生人”!
然后,新聞的走向,大致是分析群租利弊,當然主要集中在弊。要說有利,那也只是對群租客而言的租住成本。在這樣極端的新聞中,這群一個屋檐下高度原子化的群租客的冷漠表現,似乎也沒有為自己爭取到任何道德、情感、正義和正當性方面的加分。
不過,其實真正的蝸居“蟻族”,或現還在合租的“南飛北漂”的各式在外務工青年,都不會為此感到過分驚詫。正如那幾個受訪租客所言,大家平時忙得一周互相見不到一面,是很正常,回來也多是關在自己小屋。鐵打的群租房,流水的租客,十幾二十天換一撥都很正常。
而且除合租群租的租房群體外,在看慣各地“扶不扶”鬧劇,以及沒個行車記錄儀都不敢上街的碰瓷界先驅們各種挑戰你想象的表現后,大家真會為這種素昧平生,只是被迫短暫蝸居一個屋檐下甚至不知彼此姓氏的租客甲乙丙的非正常死亡而心痛莫名嗎?
不得不悲哀承認,這位死后一周都未被發現的租客,某種意義上,對其他租客而言,就像一只死在墻角柜下的散發出異味的耗子一樣,有租客甚至不堪忍受異味而搬走,都不愿意仔細排查各個角落。只因這個窩對它而言,只是今朝落魄,無處容身,暫且寄居的一個臨時據點,而難言“家”。長達數年甚至十數年、數十年,只能如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一樣,一直不斷挪窩,卻都只能租房甚至是合租群租,沒有對城市的認同和歸屬,沒有對所居之地,所見之人的發自肺腑的愛,那么這種相見不相識的“冷漠”,就很難根除。
網友一直糾結,為何報道不注重探尋死者的死因,而大篇幅針對群租發言。因警方調查未果,不能過多涉及。而同一天我們看到海域哦“麗江一導游帶團時猝死,‘太累了’成最后一句話”。假如最終證實這位大哥也是猝死,相信也不會有什么爭議。還記得前段兒有一位年齡相仿的坐在馬桶上就猝死了。巧的是那個新聞第二天,我也突然犯暈,且暈了一夜。那一夜,一人在外,長年合租如我者,第一反應是開著門睡。就怕萬一也一覺不起,至少合租小妹兒不用聞著異味到處找源頭……
現在回頭看,這個開門而臥的義舉,多少有些悲壯辛酸,但是這卻是那時心頭最樸素的想法。說到新聞中“二房東”的種種“劣行”,租房十來年,我也吃過這方面虧。但是,平心而論,短期是很難改觀的。雖然北京上海都曾出過打擊群租的房屋租賃辦法,但都是治標不治本,反而惹一身騷。
前段還有空巢老人死后無人知,現在是年輕小伙死后一周才被發現。空巢的故鄉和群租的城市,聯接著首尾兩端的正是躊躇滿志,無處安放又肆意打拼的青春。群租的生命,何時能自由闖蕩怒放,而不是“有異味”地凋謝后,才引來諸如此篇這種遲到的假裝“有意味”的探討?這是比群租利弊更緊迫更核心的必須正視的現實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