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開始,一則江蘇省鹽城市城管打人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瘋傳:“江蘇省鹽城市鹽城管阻止市民拍照,群毆千萬富翁……”經記者當天上午核實,被城管毆打的市民殷先生是在拍攝城管執法時遭到對方毆打,目前警方正在調查處理。(4月17日《法制晚報》)
城管打人幾乎已經不是新聞,這次被“瘋傳”,不知是不是與被打的是千萬富翁有關?但要說城管欺軟怕硬,這次碰到了“硬塊”也不盡然。其實,類似的“大水沖了龍王廟”,在城管暴力執法中也時有發生。無論是城管對抗警察,還是城管到銀行撒野,都說明城管一旦來了脾氣,是六親不認的。如果認為這次是城管群毆千萬富翁,才讓事態顯得特別嚴重,那么,不是城管不看人頭,而是“看客”有點勢利眼了。
為何比城管更有執法權,而且擁有合法強制手段的警察,反而不像城管那樣經常動粗?說到底,城管干的就是一種“粗活”。這里所謂的“粗活”,并非十分繁重骯臟的活,而是在人員配備和工作內容上,都凸顯了一個“粗”字。經常被用來當替罪羊的“臨時工”,在城管隊伍中似乎成了“有生力量”。以前,在街頭巷尾經常看到穿便衣套個“紅箍”的,也算是可以對小販吆五喝六的城管。如果用這種為了混口飯吃的人來執法,最不堪的景象就有點像“叫花子看不得要飯的”。如此,誰能想象一旦發生沖突,還會有什么基本的規矩?
當然,這是指最不堪的遭遇。如果說城管還是有基本總體素質的,但是,如何去要求那些無證攤販具備一定的素質?有道是“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愿意人不人鬼不鬼地賺幾個小錢,不到萬不得已,誰會愿意干這個?因此,對這個社會群體,用個人素質來衡量雖然有失公允,但要說他們的情緒,肯定不會好到哪里去。那么,若說執法權有點烈火味道的話,小販等于是干柴了。
問題在于,城管執法和小販出攤,都是不得不干的活。每次出現城管暴力執法的時候,輿論反響總會形成對立的態勢。有人說城管執法粗暴野蠻,有人說小販無理刁蠻;有人說城市沒有城管,環境會臟亂不堪,也有人說干脆取締城管。實際上,這份“粗活”還必須有人干。但是,有沒有人注意到,為何用來整治市容環境,讓城市更美的城管工作,會變成一個“粗活”,反而時不時給社會環境帶來“污點”?原因可能就是在這項管理工作的“設計”上,就沒有總體的安排。
對于城市管理,容筆者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在美化城市的“掃把”選擇和“垃圾”出處上,都沒有把關和完善。首先,城管既然擁有相關的執法權,那么,在人員配置上就不能馬虎。事實上,有些地方把城管崗位當成了解決待業人員的“飯碗”,在某些臨時工城管中,也不乏類似小販混口飯吃的心理。其中既有拿了雞毛當令箭的“勇士”,也有因一肚子委屈而一觸即發的“匹夫”;其次,對于無證攤販,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但其中的大多數人,除了如此冒險還能怎么做?在公務員都在叫苦連天的當下,城管和攤販這兩個更不濟的群體,怎么還可能慢條斯理地和平相處?
實際上,城管和無證攤販,一直在演繹著一個沒有真正得到妥善解決的社會問題,把一項有關城市文明建設的重要工作,變成了吃力而又傷身的“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