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中午,成都市郫縣團結鎮學院街的四川師范大學成都學院校門口發生城管打人事件,幾個身著執法制服的男子用木棍毆打一名在校門口附近賣菠蘿的大爺,整個過程被圍觀群眾拍下視頻上傳到網上,迅速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當地派出所表示:將深入調查并嚴肅處理打人者。(3月9日人民網)
網上搜索“城管打人”,竟有數百萬條之多,打人事件分布廣、影響大、受到公眾關注之高,著實讓人感到驚訝.而此次打人事件再次將城管推上風口浪尖。城管隊員暴力執法、打傷攤販被嚴肅處理,這本無可厚非,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這也是必須的。但試想一下,如果當時攤販在聽到城管隊員勸說后,能夠迅速離開,而不是“以刀相向”,恐怕結果將完全不同,更不會“你受傷來,我開除”。城管歷來不受“待見”,更有甚者說“給我三千城管,我能收復臺灣”,從這些戲謔的言語中,聽到滿滿地都是百姓對城管工作的不滿。
城管打人其實也是“城市病”,是城市化過程中百姓期望干凈整潔的街面、攤販坐商賺錢養家糊口的現實需求、管理部門有序化管理城市的工作要求之間相互沖突的“結果”,也是上頂各級領導巡查、督查、督辦的壓力、中間面臨各種居民投訴、要求、下對底層游商坐商“飯碗”問題的“產物”。城管上無“頭”,下無“群眾基礎”,工作內容更是五花八門,“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得管空氣”,有的地方城管承擔的責任更是超千項,真是“哪里做不下來哪里甩給城管”。
城管打人好處理,長效城市管理難治理。城管是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執法力量,營造一個文明有序和諧的城市,需要改變城市管理理念,建立城管權力清單,以治理“城市病”思維和方式解決城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