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是京津冀重要的交通樞紐城市,面積1283平方公里。2013年全市總人口130萬人,常住人口34.5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41.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31.2%。
一、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總體目標
統籌規劃、整體推進城鎮化試點工作,在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完善農業轉移人口成本分擔機制。建成管理職能完善、發展方式科學、生態環境優化、城鎮功能完善、社會保障有力、城鄉一體化的新型城鎮化體系。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7.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38.8%;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1%,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8.9%。
二、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
(一)建立農業轉移人口成本分擔機制
堅持同城同待遇,放寬城鎮落戶限制;改革居住證制度,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社保、教育、衛生等權利;完善醫保體系,2017年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統一,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醫保政策、信息系統、基金管理、經辦流程統一;推行社會保障“一卡通”全覆蓋,探索完善進城落戶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實施城鄉統籌創業就業政策;推動城鄉教育服務均等化,進城務工子女與城鎮學生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2014年底前完成城建、土地收儲、開發區三大平臺建設與完善,2015年底前基本建立起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發展需要的投融資體制機制;鼓勵民間資本跨地區、跨行業參與市政公用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制定實施金融支持政策,支持投資基金參與城鎮開發建設;鼓勵城市建設主體利用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信托產品、中小企業集合債(票據)和私募債等形式,擴大直接融資;積極擴大資產證券化等新型融資方式,引導并規范利用PPP等多種方式融資。
(三)創新城市管理體制機制
全面落實省直管市的各項政策,并在一些領域有所突破。按照城市設置與簡化行政機構聯動原則,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置,整合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培育清風店鎮、開元鎮兩個全國重點鎮;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深化“一章制”“一費制”“一站式”服務;推廣經濟發達鎮行政體制改革試點經驗,賦予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
(四)建設新興區域中心城市
把定州置于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節點,打造“一城、兩翼、三星、多節點”城鎮發展格局,強化產業支撐,實施“4個4工程”——打造四大園區(國家級3個)、做強四大生產基地、培育四大新興產業、提升四大傳統產業;強化交通樞紐作用,形成“三高三鐵”大交通格局。
(五)加強城市規劃建設
統籌城鎮規劃,開展“多規合一”試點工作,完善城市、鎮和村莊規劃,強化對規劃實施的監管。統籌“三城”共建,恢復古城、建設新城、改造舊城同步推進,完善功能,改善環境。統籌城鄉發展,發揮定州作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全國糧食生產先進市、全國蔬菜生產核心區、全國生豬和油料生產大市、河北省花木之鄉等優勢,積極爭創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重點發展綠色農業和農產品加工區。建設人文城市、智慧城市、綠色城市,構筑古城特色鮮明、現代氣息深厚的城市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鄉鎮辦、市政府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
(二)完善機制。健全專家論證、實時監控、資金保障和糾偏機制,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推進工作例會,研析工作進展情況,掌握動態,解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健康運行。
(三)加強督查。市督查局將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立項分解并跟蹤督辦,按照試點工作要求,量化目標,明確責任單位,落實到人頭,力保每一個環節都做實做好。
(四)宣傳引導。建立專題報道版塊,電視臺、報社、政府網站多管齊下,大力宣傳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戰略意義,褒先策后,鼓勁加壓,引導廣大民眾自覺投入新型城鎮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