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反腐風暴:國家能源局第5名官員落馬
經歷了風聲鶴唳的5月之后,位于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38號的國家能源局,在6月23日又傳出消息:電力司副司長梁波被帶走調查。這是近三個月來國家能源局落馬的第五名官員。
此前,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犯罪,依法對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核電司司長郝衛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以及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與之前被查的三位共事多年
梁波與此前被查的許永盛、郝衛平和王駿共事多年,主管電力審批。許永盛、王駿、郝衛平、魏鵬遠及梁波都出身原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并歷經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和分立后的國家能源局。除魏鵬遠分管煤炭外,其余四人均長期主管電力工作。許永盛曾任能源局電力司司長,王駿、郝衛平和梁波則先后擔任過電力處副處長、處長和電力司副司長之職,三人基本梯次接班。梁波資歷最淺,2000年王駿、郝衛平分別擔任電力處正副處長時,梁為電力處科員。國家能源局成立后,梁波任火電處處長,2012年,梁波升任電力司副司長。
梁波最后一次公開露面,是今年6月6日與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韓水、副司長秦志軍一起,陪同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到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調研。
能源反腐還會有“大動作”
根據2013年新能源局的“三定”方案,能源局電力司的職能是“擬訂火電和電網有關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電力體制改革有關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手握電網規劃、輸電工程、變電站建設、自備電廠建設、“上大壓小”工程以及小火電機組關停等項目審批的大權。
發改委和能源局擁有過多、過重的項目審批權,一直為各界詬病。地方官員和企業為獲得項目批文到發改委和能源局所在的三里河“跑部”,早已成為權力尋租的“典型場景”。
今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詹復亮曾表示,今年檢察機關將重點查辦鐵路、電力、石油、電訊等壟斷行業的腐敗案件。今年以來,已有十多位電力、石油等能源領域的官員和國企高管落馬。
對于此次能源局大范圍的反腐,有一種說法是已經“醞釀了很久”,去年蔣潔敏下臺后,紀委就已經“盯”上了能源局的幾名領導,一名接近能源局的有關人士近期透露:“在能源行業,國家的反腐應該還會有大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