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日前發布《形象危機應對研究報告2013-2014》稱,官員形象危機呈“多元高發”態勢,群眾認為2013年形象最差的官員群體依次為:城管、學校領導、醫院領導、村干部、警察、國企領導和民政干部。報告指出,城管屬于執法類官員,執法不當往往造成惡劣影響。執法作為一種“管制”行為,極易引起執法相對人的差評和遭到公眾的不理解。(5月28日《京華時報》)
城管形象差是出了名的,這不是黑城管,而是太多負面事件造成的。很明顯,城管的形象不是被妖魔化了,沒有城管自身形象的不佳,何來形象最差。比較來說,城管形象位列官員群體最差真的不奇怪。
當然,準確而言,城管并非都算官員群體,特別是基層執法隊員,很多甚至是臨時工,更談不上是官員。但是,只要穿著制服在街頭執法,也就被習慣性理解為“官”。其實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城管相較于其他官員群體,遭到了更多的非議——因為城管隊伍整體質量欠佳,一線執法隊員,很多不僅不是公務員,甚至是文化素質偏低的臨時聘用人員,待遇相較于城管隊伍的干部差距又很大,因此執法中的不文明現象才更多。而這,進一步損害了城管的整體形象。
為了改善形象,城管自身其實也有不少作為。譬如江蘇就曾規定,在實施執法檢查前,執法人員應當主動向當事人敬禮。武漢城管也曾采用過沉默注視不動手執法,以避免發生糾紛……前兩年,國內首份“城管網絡形象分析報告”出爐。報告建議,城管人員可利用多種媒介手段,主動傳達親民態度,以詼諧、幽默的方式改善其公眾形象。還有地方的城管出書為城管正名。但是無一例外,這些措施起到的效果不大,甚至還被公眾所嘲笑。
必須承認,城管遭受的罵名,很大程度上確實是為相關執法部門承擔的,因為這些部門有意或者無意讓渡了部分城市管理職能,才讓城管組織應運而生。如果相關部門的工作落實到位,譬如園林、市政、公安、國土……每個部門的工作都切實履行,城管存在的必要實際上也就沒有了,“妖魔化”就更談不上。從根本上說,城管本身終究有一天是要退出歷史舞臺的。不過務實地看,當下,城管不可能取消,這是個牽一發動全身的事情。于此而言,目前需要和可以做到的是,對現有的城管制度進行完善,最大程度降低城管負面影響,提升其形象和存在的效率。
于此而言,就要思考,城管的執法范圍是什么?必須明確,因為其執法的權限和權力有效半徑總該有個界限。在界限之內行事,其執法才不至于過分粗暴惡劣,形象自然提升。但如果城管權力不受明確限制,試圖通過一些“表面工程”、媒介手段改善形象,只會南轅北轍。這些年,不少地方不僅不限制,反倒繼續擴大城管的執法權限,滋生的問題很多,甚至出現多起城管部門領導收受賄賂保護違章建筑的案例。權力越大尋租機會越多、恣意妄為也就更難避免,這是個常識,亟待反思。
另外多說一句,城管位列官員群體形象最差,不是說其他官員群體形象就很好。根據社科院的調查,公眾最討厭官員群體的貪、瀆、色、假、枉。照照鏡子,這些方面,哪一樣僅僅是城管才有的問題,甚至一些權力部門的官員問題更嚴重。官員們反躬自省一下,自己到底有些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