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城管遭圍毆事件,再次展示了城管的整體形象危機。3名毆打拍照者黃某的城管和15名毆打城管的滋事者同時受到行政拘留處理,盡管雙方均有錯,但輿論的譴責方向一直集中在城管身上。這些聲音實際發泄的是對政府的不滿。
城管處在城市治理的最基層,執法環境極其復雜。而為了降低治理成本,城管中的“臨時工”很多,他們執法經驗欠缺,其中一些人的個人素養達不到執法的基本要求,這增加了發生基層執法者與被執法者摩擦的幾率。
蒼南事件中拍照片的黃某被多名城管或者他們聘來的臨時工毆打致傷,這是絕對不應發生的事情。不僅3名毆打者被處以行政拘留,這些人的上級主管領導亦應受到問責。
現在一些地方的城管成了政府治理不善的替罪羊,他們的工作得不到認真指導、監督,導致錯誤的發生。一旦出事,全國的城管跟著背黑鍋,又缺少官方力量站出來擔當,幫著化解,而寧愿讓城管充當社會沖突的前哨。
這樣的局面既對城管群體很不公平,也最終傷害了政府的整體公信力。說到底,政府的問題是找不到替罪羊的,輿論對城管的全部意見最終要落到政府的頭上。
城管問題需要徹底解決。從政府方面,要對城管執法的必要性重新認真評估。如果城管的工作無可取代,就應實現整個城管隊伍的正規化,包括全體城管人員的編制化,結束“臨時工”現象,由此多付的治理成本,社會理應承受。
如果城管可以被取代,改革就應當發生。這個決定應當由城市管理者和公眾共同做出,可以拿出幾個城市做試點,開展扎實的公眾意見討論,這當中城市應當追求什么樣的治理水平,是否可以允許城市的某些街區在一定程度或一些時段里“有點亂”,應讓不同意見充分爭辯,并最終形成最大公約數。
城市管理是很少涉及國家政治的領域,應當有發揮靈活性的巨大空間,而不應把很多非政治的內容變成政治。其實化解圍繞城管的沖突恰是中國社會治理改革的有益探索區,對這個沖突政府不應躲著繞著,而應正視它,把它作為提高整個社會治理水平的突破口。
輿論對城管的意見越多,化解這個問題的綜合意義越大,反過來拖著它的長痛也越難自愈。圍繞城管現在每年都出幾個公共事件,它們或者是輿論上的,或者是輿論與現場互動的,其對社會信心的干擾和損害不容輕估。
針對城管的爭議多是由具體執法沖突引起的,城管的一些正面作用同時有目共睹,為結束這些爭議,輿論應同政府一起努力。理性的態度必須主導這一過程,情緒化的聲音不應受到歡迎。因為這是在決定我們的城市街道應當是什么樣的,以及如何實現之。
城管粗暴打人的行為必須徹底制止,輿論對城管群體缺乏冷靜的圍攻也應結束。讓我們來認真解決問題,讓這個解決過程成為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次積極實踐。不要誤以為這一實踐包含什么風險,我們的城市和國家能夠從中得到的只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