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溪鎮城管在靈溪大門路與康樂路路口整治占道經營時,與過路群眾黃某發生沖突。沖突中,黃某受傷。午后,有人在網絡上發布“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致使圍觀群眾聚集,秩序混亂,5名城管人員被圍困毆打。受傷的5位城管已送醫院。經診斷,2名創傷性失血性休克,目前病情危重,正組織搶救;3名工作人員多處軟組織受傷,正接受治療。(4月19日 鳳凰資訊)
對于這則新聞,筆者首先是難過,繼而是遺憾。難過的是城管又打人了。遺憾的是謠言四起后,城管又被民眾圍毆。一場城管與小販的矛盾演變成了一場暴力事件。這里我們要譴責“暴力”,譴責城管毆打路人,更要譴責好事之人圍毆城管。
縱觀整個事件,起因是城管的暴力執法,導火線是網絡謠言,最后不明事理的民眾成了“輿論審判”的“執法者”。
照片中,城管被圍毆的場面十分慘烈,但我們又不得不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是你開始的暴力執法,哪來后面的暴力事件呢?所以城管的暴力執法是客觀存在的,然而這次施暴的對象不是小販,而是駐步拍照的群眾。在城管要求其停止拍照行為無果后,雙方發生沖突。其實若你文明執法,即使有人拍照,你又何懼?除非你本身執法行為不規范,在別人拍照后,心里沒底,才情急之下搶手機毆打路人。所以歸根結底這次暴力事件的罪魁禍首還是執法人員的“暴力執法”。正是由于你不“文明”的執法,才讓好事者有了可乘之機。
這里我們也要譴責造謠者,不是他一句“城管打人致死”的謠言,也不會出現后來,上千群眾圍毆城管的暴力事件。當然,我們更要譴責參與圍毆城管的好事之人,因為他們是這場暴力事件的執法者。
對于那些對城管大打出手的人,不見得他有多么的正義凌然,品德有多么的高尚。敢問,若是面對暴徒份子時,你是否還有勇氣舉起你那雙隨意砸向別人的手?況且你們此時毆打的城管是否是上午暴力執法的城管?5名城管是否都參與了暴力執法?連基本情況都不清楚,就隨意起哄毆打他人。在筆者看來他們同魯迅先生《藥》中所描繪圍觀刑場的群眾又有何二意?只不過他們不只安于當“看客”,還要打著正義的幌子,或發泄私憤、或公報私仇、或渾水摸魚打人取樂。
如今城管與小販之間的戰爭,宛然成為是當今社會最激烈的矛盾之一,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愈演愈烈。民眾圍毆城管,盡管不可取,但是城管的暴力執法的確傷害干群之間的干群。該事件城管民憤何其大,不得不令社會深思,任何部門的執法都不會惹的群眾如此義憤填膺,這是全社會的問題,不單單是蒼南城管的自身問題。所以有關部門如何建設一直文明、高素質的城管執法隊伍,已是當務之急。
然而我們國人的素質也是一個需要思考的課題,如何提高全民素質已是當下建設文明社會不得不提上議程的事項。城管打路人,路人圍毆城管,是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和諧、不穩定的負面因素。筆者誠以為,一方面我們需要把“文明”注入全社會。另一方面需要繼續完善我們當前的社會制度,使其更加文明更加和諧,營造出對于人性、人權及人文關懷,才能使全民的素質與修養得到提高,進而讓這樣的暴力事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