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擬定的“383”方案,成為近期的熱點。
前日上午,第九屆中國農村發展論壇在清遠佛岡舉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劉守英發表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前瞻》的演講。
集體土地租給外來企業不合法
由于外界傳聞“383”方案中的土地改革政策即出自劉守英之手,劉守英在論壇上解釋,此為媒體“誤解”,方案為集體智慧,他表示,自己是從“個人角度”闡述國研中心提出這項改革的背景和緣由。
劉守英說,目前的土地政策使新農村建設面臨著多處困境,第一,按照我國的《土地管理法》,農地變為建設用地,只能實行征收或轉為國有。第二,中央分配給各省的建設用地指標經過層層分解,到了縣級以下就不夠用了,以佛岡為例,每年能夠合法分配的指標只有三四百畝地,縣城每年搞一兩個項目就差不多了,新農村建設根本沒有空間。
“怎么樣通過集體建設用地制度的改革,使縣級以下的地區獲得合法發展的空間,這是改革要直面的難題。”劉守英說,現在的情況是,縣級以下項目落地,要么土地指標缺保障,要么基本上都處于法外空間,如把農民集體土地租給外來企業,珠三角地區60%的建設用地都屬于這種情況,但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建議實行農村宅基地可轉讓可抵押
土地問題是新農村建設中最為復雜的問題。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論壇上,劉守英還闡述了承包地、宅基地等幾大農村土地問題的看法。
對于農村承包地,劉守英建議,在現有土地制度的基礎上可進一步分離承包權和經營權,讓已經獲得承包權的農戶將承包權設置成田地權,他不管走到哪去,這個權利都是他的。下一步的農村土地產權設計,要在承包權、經營權、所有權三個權利分離情況下來保障各個主體之間的權益。
在宅基地改革方面,劉守英說,現在有很多的擔心,農村宅基地改革可能導致一部分農民流離失所,對于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可考慮分區域進行,在城市化和城市化擴展地區,可先實行宅基地出租、轉讓、抵押的制度改革。
“整體來講,新農村建設,土地制度的改革是重點,改革的核心是集體建設用地和國有建設用地的同地同權,改革的策略就是先使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然后是存量的進入市場,最后就是宅基地分類型分區域的進入市場,這樣可能可以減少整個社會的震蕩,但同時也使我們整個城市化和工業化能有比較大的空間,使土地更加集約利用。”劉守英最后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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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383”方案
所謂“383”方案,是指包含“三位一體改革思路、八個重點改革領域、三個關聯性改革組合”的新一輪改革路線圖。由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為官方智庫,這份當前提交的改革方案因此備受關注。
在國研中心“383”方案列舉的八個改革重點中,土地改革位列第三。按照國研中心的設想,隨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入市,相應收縮政府征地范圍,逐步減少直至取消非公益性用地的劃撥供應。在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構下,對已經形成的“小產權房”,按照不同情況補繳一定數量的土地出讓收入,妥善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