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城市安全工作都面臨著巨大壓力。特別是春運、節假日、重大節點期間,大人流風險尤為凸顯,對城市安全管理能力要求極高。
然而,很多城市的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建設,明顯跟不上城市發展速度。各地普遍存在著四個特征。
一是“高風險的城市,不設防的農村”。農村公共安全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而高度依賴技術設施,水、電、氣、交通、通信等網絡的現代城市,也存在著多發多樣的安全隱患。城市活力是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形成多要素組合的有機體,任何一個要素發生變化,都會影響整個城市系統的安全運行。
二是“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一些部門對安全事故可能導致的危害認識不足,心存僥幸,在安全問題上嫌麻煩、圖省事。比如,許多城市里都有被戲稱為“扒路軍”的施工隊伍,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和操作規程,一不小心把水電油氣管道挖斷,輕則造成居民停電停水,重則造成居民區爆炸。
三是“不愿花錢買笑聲,寧可賠錢聽哭聲”。一些領導干部對單位內部或地區存在的公共安全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不予重視,一旦發生事故,又不惜一切代價應急救援。對事故善后處理、對相關責任人查處公布很積極,卻容易“好了傷疤忘了痛”。要吸取災難事故教訓,就要不斷查找城市公共安全的短板、隱患,加強公共安全的硬件和軟件保障。
四是“經常性的工作突擊做,突擊性的工作經常做”。許多地方,公共安全的日常監管往往流于形式,滿足于聽匯報、看材料。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監管部門又會迅速行動,對相關領域突擊檢查。結果類似事故總是此起彼伏,重復發生。發生安全事故,一定要履行“誰檢查、誰連帶”的原則,使監管檢查真正成為倒逼安全的機制。
安全事故是最好的反面教材,痛定思痛、舉一反三、補齊短板,是提高特大型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徑。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今年啟動“城市大人流風險管理——外灘擁擠踩踏事件剖析與反思”課題研究,推出了“城市大人流風險管理導則”,包括城市廣場道路、軌道交通車站、旅游景點、展覽體育演出場館、大型商場、學校、醫院以及宗教活動場所大人流風險管理辦法。這是一部可操作、易推廣、能復制的“行動指南”。安全不能只是寫在紙面上,還要裝在腦袋里,只有讓管理者知道怎么做,讓市民知道怎么防范,讓社會每一個成員知道怎么參與及監督,才能讓城市更有安全感。
習近平總書記曾明確指示:“各級黨委和政府、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領導干部的公共安全意識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關鍵。領導干部公共安全意識淡薄,是城市公共安全最大隱憂;領導干部公共安全責任不落實,是城市公共安全最大危機。每個領導干部,都該把維護城市公共安全作為神圣職責,以法治思維方式培養成熟、理性的公共安全意識,這也是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