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席“第八屆中國城市化國際峰會”領導會晤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副部長齊驥明確指出:包括中國、巴西、埃及在內的很多發展中國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大城市首位度越來越高”,“有的國家首都或一個大城市就占了整個國家1/3,乃至1/2的人口”。
“城市首位度”是美國學者馬克·杰斐遜(M.Jefferson)于1939年提出的“城市首位律”概念中的核心內容,它通常用來反映某一國家或區域的城市規模結構和人口聚集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鎮體系中城市發展要素在最大城市的集中度。為便于計算和理解,馬克·杰斐遜將其簡化為:首位城市與第二位城市的人口規模之比。一般認為,若比值小于2,表明城市結構正常、集中適當;若比值大于2,則意味著城市存在結構失衡、資源集中過度的傾向。在很多發展中國家,第一大城市人口往往是第二大城市人口的3—9倍,最高比值可達12—13倍。
“首位城市”在不同區域內有不同的特指。“在一個相對獨立的地域范圍內(如全國、省區等)或相對完整的城市體系中”,“處于城市體系頂層(或第一級)”、“亦及人口規模最大的城市”即可被稱為“首位級城市”。某一區域中或許有多個“首位級城市”,“首位城市”卻只有一個,如:在京津冀地區,北京、天津都是處于“首位級”的城市,首位城市則只有北京。北京的人口集聚問題也是區域內最嚴重的:統計數據顯示,200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為1363.6萬人;2014年底,這一數字已增長至2151.6萬。14年間,北京市人口增長788萬,年均增長50—60萬。
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14年10月29日印發的《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重新劃分了國內城市的檔類: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在超大城市北京,14年來涌入的人口已可建起一座特大城市,年均涌入量相當于一座小城市的人口規模。
人口集聚問題并非“北京特色”。不同的城市群中有不同的“首位級城市”,如上海之于長三角,廣州、深圳之于珠三角,各省省會之于周邊小城鎮……以上海、廣州為例:上海市常住人口數量已連續多年居全國城市之首,從2000 年的1608.6萬到2014年的2425.68萬,14年間,上海市人口增加了817萬,人口增長速度甚至超過北京;廣州的情況也不容樂觀,從2000年到2012年,廣州市常住人口年均增長43萬,2013年底已達1192.68萬。
人口集聚問題甚至不是“中國特色”:印度有年均人口增長率高達2.2%的孟買,阿根廷有集中了全國37.3%人口的布宜諾斯艾利斯,日本有面積僅占國土總面積3.6%、人口卻占總人口1/4的東京都市圈,英國也有集中了全國22%人口的倫敦都市區……大量人口向“首位級城市”集中早已成為城市化進程中的“世界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