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街頭的一家炒飯攤點突然在網上火了。攤點位于夫子廟附近,從夜里12點營業到次日凌晨5點,每天排長隊……30日零點20分,記者在現場親眼目睹了三四百人聚集等待吃炒飯的陣勢,結果巡特警聞訊趕來,由于引發交通擁堵,炒飯攤被勸走了……
幾百人凌晨在街頭吃炒飯,這場面想想就讓人醉了,雖然還算不上鬧劇,但起碼是熱鬧,而且是個大熱鬧。幸運的是,當事各方都心懷善意,炒飯老板以誠待客,價格公道;吃貨們慕名而來,熱心捧場;警方文明執法,耐心化解。所以,大熱鬧只是熱鬧,并未演變成麻煩。
不過,大家最關心的還是后續進展,還能在街頭吃到這么好吃的炒飯嗎?炒飯攤又該何去何從?對此南京城管官微表示:“城管也不乏吃貨,但是在維護法律尊嚴和順乎民情民俗之間,我們選擇前者,除非法律有所變化。我們的設想是,能否入室經營?”
城管給出這樣的建議可以理解,因為無論如何善意文明,城管隊員的職責與執法傾向就是只管“地”不管人。只要你不在這擺攤就行,至于小販們如何維持生計,吃貨們能不能大快朵頤,城管管不著,縱有心也無力。但問題在于,路邊攤就一定是非法的嗎?城市一定要對路邊攤說不嗎?我們的街頭就容不下幾個討生計的小販嗎?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路邊攤雖小,卻關系大民生。管好路邊攤,不止是城管的責任,更是對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多重考驗,既要善意,更需充滿智慧的善政。
近十年來,對于路邊擺攤設點,北京、上海等國內大城市從禁止到限制、再到部分開放,上演了幾個輪回。事實證明,有市民的消費需求,有不同人群結構的存在,“無攤城市”在現階段注定是脫離實際的“管理潔癖”。我們的城市管理者應正視現實,不能過分強調秩序而傷害民生,而該以人為本,疏堵結合,以包容的心態、嚴格細致的法律規范、靈活的管理手段來打破局面。
事實上,南京城管所言的“法律變化”正在發生。7月31日,廣東審議通過了《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江蘇也在今年4月啟動了食品攤販管理的立法工作,管理草案指出,依法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要求其張掛信息公示卡、健康證明。可見,一禁了之并非城市管理的理性選擇,街頭巷尾可以有路邊攤的一席之地。
即便在歐美發達國家,也同樣存在路邊攤,甚至成為街頭一景。雖然國情不同,他們的很多管理經驗仍值得借鑒,例如,區分靜態叫賣與流動性叫賣、攤位許可的申請與分配機制、成立專業的執法稽查隊伍、監管與服務并重、對違規者重罰甚至提起訴訟等。
很多人擔心,路邊攤可能對城市環境與交通造成影響,個別不良攤點還藏有食品安全隱患。可越是這樣,政府與相關部門越要積極介入,主動作為,讓管理規范化、從業守法化。更何況見利忘義者畢竟是少數,如炒飯老板這樣憑手藝踏實經營的才是主流,善待他們,鼓勵他們,在滿足市民美食欲望的同時,路邊攤也可成為一道和諧多姿的城市風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