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禁乞,這回能管用嗎?
時間:2015-05-01 23:13:10
來源:紅網 作者:鄭渝川
5月1日,《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正式實施,進入地鐵乞討賣藝將被處罰,發廣告最高可罰1萬元。按照《條例》規定,乞討賣藝可以處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發廣告的乘客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4月29日,北京市軌道交通執法大隊正式成立,將具體行使《條例》賦予的執行處罰權。(4月30日《京華時報》)
乞討者進入地鐵車站、通道甚至車廂乞討,正是看準了這些區域人流集中,且具有密閉性,過往乘客很難找到從容回避的空間,很多情況下,后者被迫掏錢。這有點類似于地鐵站臺、車廂內及各類電梯區域內的廣告,帶有強制傳播的色彩。
不在少數的案例證明,進入地鐵乞討,收益豐厚。這個行當甚至因此形成了排他性,一般的個體乞討者難以進入。也正因為此,地鐵乞討者的衣著和傷勢偽裝技巧、應對各類情況下的話術和行為反應,都漸趨專業化,進一步提高了對過往乘客的滋擾能力以及擺脫地鐵工作人員、安全保衛人員干預的能力。
大量專業、半專業化的乞討者充斥地鐵空間,顯然讓過往乘客不堪其擾,也增加了地鐵安全風險。這種現象的長期存在,也讓不在少數的乘客生出懷疑,即判斷乞討者與管理部門、企業方或工作人員之間存在利益關聯。原因很簡單,《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一條和《北京市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都禁止地鐵乞討行為,特別是“反復糾纏、強行討要以及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存在,還明示了處罰標準,但這些規定似乎處于尚未激活的狀態,未能遏制地鐵乞討現象的蔓延。
“地鐵禁乞”早就依法可依,地鐵乞討現象仍趨普遍,這與管理部門、運營企業人手不足密不可分。將于5月1日實行的《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確定由新近成立的北京市軌道交通執法大隊執行處罰權,相信這將使得有法不依狀況有所改善。
但情況仍無法得到真正意義上的徹底扭轉。北京目前已有318座軌道交通車站,而新組建的北京市軌道交通執法大隊只有88人,未來將招聘配合執法人員的交通安全監督員約計600多人,分攤到各站點,平均每站僅0.25名執法人員(4站1名)、2名監督員。考慮到部分重點站點將配備至少1名執法人員,其他站點可能會迎來5站、6站1名執法人員的局面。依照《條例》,針對地鐵行乞行為的處罰,需由執法人員而非監督員下達,執法人員人手緊張造成的執法被動將在上下班高峰期進一步放大。
除了人手不足,《條例》處罰條款面臨的突出障礙是,罰款如何執行到位?職業乞討者成隊行動,乞討者自身攜帶及通過乞討獲得的財物很可能都不足以繳納罰款。
更大挑戰在于,即便通過加大執法人力投放等方法,將大量的職業乞討者從地鐵車廂、站臺、通道清理出去,這些乞討者也完全可以通過聚集到地鐵站出口等區域,繼續乞討,造成更為顯著的秩序混亂。此前曾有媒體報道,充斥地鐵等區域的職業乞討者,根本不接受執法部門將其送往救助站的安排,無論執法部門如何教育協調,相關人員都將很快返回其認定的高收益乞討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