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有網友爆料稱“大理古城城管被指打背包客”,引發關注。10月2日,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通報稱,該局在對人民路中段攤位經營行為進行日常巡查中,發現有攤主違法占用安全通道,多次規勸無效后,依法依規對其物品進行暫扣取證,攤主情緒激動與執法人員發生肢體沖突。目前,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已對不文明執法的當事人作出停職處理。(云南網10月3日)
城管,這一敏感詞匯在我們的視線里不知道已經出現過多少次,幾乎每一次都是以暴力執法、知法犯法、聚眾斗毆等身份出現。而以前每每看到關于城管部文明執法的新聞時,筆者都感到莫名的氣憤??墒乾F在當看到這樣的類似新聞的標題時幾乎不需要看內容就知道整個新聞內容的百分之七八十。這讓人很是視覺加味覺的疲勞了。
這次被爆料的又是城管打背包客,之前在四川也才爆料一起妻子叫城管丈夫到菜市場大家的新聞。在這樣一個信息社會大爆炸的世界里為什么城管的新聞就這么扎眼,這么能引起群眾的熱議呢?筆者認為有這樣幾個原因
第一,廣大網友愿意幫助弱勢群體,集體聲討城管。城管的被執法人多是些商販菜販都小攤販主,從社會層次來看他們代表著貧困大眾,而城管代表國家執法人員處于“高大上”的地位。高處不勝寒啊!被無數人看著指著,有什么小動作都會被人們記住。
第二,城管自身沒能正確看待自己的身份。城管,城管就是城市管理者,這是很多作為城管人員對自身的定位。殊不知在中國這個社會主義國家,所有的政府部門都是為為民服務的,所以城管隊伍要改變自己的形象,從管理型部門向服務型部門轉變才能夠改變城管這一群體在百姓心中的形象。
第三,城管執法制度上存在很大問題。這給城管隊伍的執法者太多的“自由裁量權”。但是這一權利并不是什么好事,為什么這樣說呢?首先執法者隊伍對法律認知是否能夠做到心中有數,這是個未知數,其次,被執法人員對相關法律也不太懂,不知道自己做法是對是錯,沒有申辯能力。這就好比一個不太懂籃球規則的裁判員給一群也不懂籃球規則的人當裁判??上攵木褪遣门胁粩鄟y吹哨,球員也不斷的抱怨自己沒有犯規,更有甚者所有的球員雨裁判發生沖突。這注定是一場充滿暴力的比賽。
當然原因不止這些,筆者在此只是淺談一下個人意見。說上這么幾個理由,其目的就是想強調大家,對城管的各種負面新聞是否能夠不要只停留在淺淺的聲討層面,而是能夠積極的提出一些有效的措施,完善其中的制度讓城管知道自己該做什么,普及一下相關法律,讓被執法者知道自己哪些是合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