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肩負查違拆危職責的城建管理執法人員,安徽宿州市埇橋區沱河街道辦事處市容監察大隊七中隊隊長潘浩、副隊長孫建卻受賄并幫助消除違法建房信息。日前他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追繳違法所得。據悉,自去年以來,安徽宿州城區已有32名城管執法人員被查處。(2014年10月3日人民網)
違法建設作為違反城市規劃建設的一種產物,因為擠占公共資源,破壞公平正義,歷來受到人們的抵制。為了加強對違法建設的管理和制止,國家賦予城市管理執法局監督查處的職責,讓他們擔負起治理違法建設的重任。
違法建設作為一種法外之物,其行為規范已經觸犯法律,其本身并不能夠得到人們的認可。其形成的過程也是偷偷摸摸、趁人不注意建成的,妄圖用既成事實來達到名正言順目的。可以說,違法建設的形成,就是一個做賊的過程。
從職責上看,城管與違法建設就好像警察與小偷一樣本身就是一對天敵。維護城市規劃建設的合理性和系統性,防止違法建設的出現就是盡職履責的根本表現。這種職責背后所賦予的權力是用來維護國家法律法規的尊嚴的,它姓公,不信私,不能用來中飽私囊。但近日被追究國家法律責任的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沱河街道辦事處的市容監察大隊的官員卻把這分權力變成了為己謀利的工具,他們假借執法,卻把權力變成自肥的渠道,干著偷天換日的勾當,他們最終淪為階下囚,還是因為他們當初盜竊了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力,把這種權力用在了不該用的地方,就是一種偷盜行為,從這個角度上講,他們也屬于賊。
這種偷盜公權滿足私欲賊明顯比那些違反國家法律的賊要聰明得多。他們看見違建者在建,期初不及時制止,總是瞅準時機逮個正著,然后再用國家政策“曉之以理”,進行威逼利誘,給這些嚇破了膽的賊指出一條明路,讓他們乖乖就范,到達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別看他們成天十分忙碌,四處奔波,其實是在給那些違法者施壓,扮演著喊的角色,私下里卻干著權錢交易的勾當。
賊干的事總是見不得人的,而真相遲早是要大白于天下的。所以賊遲早是要被繩之以法的,當他們打起來了做賊的邪念,就注定了他們走上斷頭臺的那天。權力的行使從來就沒有離開過監督,更何況還有群眾雪亮的眼睛。被發現那是遲早的事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要想不成賊,特別是不成為盜竊國家公權的賊,只有自覺將權力關進牢實的制度籠子里,才能打消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