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10 19:31:03
來源:北青報 作者:浦江潮
安徽宣城籍女大學生江亞萍想應聘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咨詢中心話務員,卻因非南京戶籍被拒。經過15個月馬拉松維權之戰,江亞萍近日拿到了11000元賠償款,這也為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畫上了一個句號。
對于江亞萍來說,她矢志不渝地打官司,很有點“不蒸饅頭爭口氣”的意思,并不是為了獲得多少賠償,而主要是為了“討個說法”,為了證明南京市人社局的規定是錯的、違法的;而對于社會來說,江亞萍的維權之舉頗有“公益訴訟”的價值,她的勝訴不僅激勵著后來者,而且為今后類似的訴訟提供了判例。更重要的是,這起訴訟給“積非成是”的戶籍歧視敲響了警鐘,尤其是黨政機關,更應該帶頭促進公平就業,破除形形色色的就業歧視。相比這些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江亞萍獲得多少賠償并不重要。在某種意義上,贏得這場官司的并不是江亞萍一個人,而是整個社會。
江亞萍當初向南京市人社局咨詢自己能否應聘話務員,得到了對方否定的答復。換成一般人,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不能報就不能報吧,再找別的工作,就業歧視無處不在以至于人們習以為常,奈之若何?可江亞萍果然不是“一般人”,她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樣,認死理、一根筋、不依不饒、不討個說法誓不罷休。其實細想一下,這種“認死理”是多么可貴的品質,究其實質,就是內心充滿了對法律的信仰、對遵章守法的執著——國家法律和政策明明禁止戶籍歧視,為什么堂堂政府機關敢于公然違反?政府機關不守法,又怎么要求社會單位和普通民眾守法?正是這份信仰和執著,讓江亞萍走上了漫漫維權路,與其說她維護的是自身權益,不如說維護的是國家政策的權威和法律的尊嚴。
為什么有些國家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走了樣?為什么許多法律規定在現實中淪為一紙空文?原因固然有很多,但社會上敢于較真兒、認死理的“秋菊”太少,無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應該向江亞萍表達敬意,向她學習。多一些像江亞萍這樣的“秋菊”,社會上就會多一些公平公正,少一些違法行為和就業歧視。
我國《就業促進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不得實施就業歧視”。國務院2013年、2014年下發的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中,都明確強調“不得將戶籍作為招聘的限制性條件”。但揆諸現實,且不說社會單位招聘,即使一些黨政機關設置的招聘條件,又有多少戶籍歧視夾雜其中。從這個角度看,“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雖然畫上一個句號,但破除就業歧視仍在路上。以此案為契機,各地各級黨政機關應嚴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規定,對自身招聘中可能存在的就業歧視進行全面清理,為促進公平就業帶一個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