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10 19:19:12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去年4月,安徽女大學生江亞萍在報考南京市人社局時,因不是南京戶籍而被拒。經(jīng)過15個月的訴訟,江亞萍近日拿到1.1萬元調解賠償款。面對自己付出15個月時間換來的調解結果,江亞萍表示,重點不在賠償金,而是尋求一種平等。
無論江亞萍的訴求是什么,在局外人眼中,拿到萬元的賠償大概都要算是一個不錯的結局。因此,有媒體宣稱“全國首例戶籍就業(yè)歧視案就此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也自在情理之中了。
但如果認真地探究事件由來,也能看出一點讓人遺憾的地方。畢竟,最后江亞萍能夠拿到賠償是調解的結果,而包括戶籍在內的就業(yè)歧視,從法律條文上講肯定沒法得到任何支持,原本應該依法判決,最后卻需要調解,結果的正義性難免會打折扣。重要的是,縱觀事件全過程,此案能夠立案都頗費周折,在相當長時間里先被司法機關認定屬于勞動爭議,后來其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卻又被仲裁機構所否定,種種曲折所反映的,豈是“圓滿”二字可以盡之?
自江亞萍起訴獲得立案以來,本案就被輿論稱之為“全國首例戶籍就業(yè)歧視案”,實際上這個稱呼就已經(jīng)透露了一些耐人尋味的消息。在此之前,就業(yè)中的戶籍歧視遠非罕見,江亞萍的案件之所以獲得“首例”殊榮,實緣于許多類似案件未曾進入司法程序而已。
一件難以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現(xiàn)在得以立案,并且以雙方調解并賠償當事人的結果而結案,也許只有明了背后的曲折才能更深刻體會本案的標志意義。它表明,為了遏制就業(yè)中的戶籍歧視,司法機關的態(tài)度已轉趨積極。
這一進步來得并不容易。2013年國務院關于做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要求,招聘高校畢業(yè)生不得以年齡、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不久前,隨著農業(yè)非農業(yè)戶口的取消,戶籍制度改革又掀開了大幕,這些都可視為戶籍歧視案件中的當事人能夠獲得賠償?shù)谋尘?。在江亞萍案件之后,盡管沒法指望就業(yè)中的戶籍歧視完全銷聲匿跡,但相信其將不得不稍加收斂。
法律的支持、政策的變革,顯然,這是公民維護權益的最大底氣之所在。但有了這個底氣,還需要公民個人對權益的執(zhí)著堅持。以前曾有清華女生為捍衛(wèi)知情權憤而起訴相關部門,今天又有安徽女孩為維護平等的就業(yè)權利訴諸法律,其中體現(xiàn)的都是錙銖必較的精神。維護合法權益,這樣一種精神不可須臾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