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15 14:52:25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婁士強
近日,《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進入人大審議階段,有望改變城市小食攤在法律法規上面臨的尷尬局面。
在人們的印象中,城管與小販似乎成了相互對立的,兩者之間的矛盾沖突也不時見諸報端,其中不乏傷人害命的悲劇。不顧城市生活的現實需求,“潔癖”式的管理思路,成了激化矛盾的重要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講,廣東此次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給小食攤提供了合法的身份和出路,的確是一種進步。
從日常生活經驗來看,制作銷售食品的小攤販,在城市中是不可或缺的,這是管理者應當正視的現實。據統計,僅廣東省就有食品攤販近30萬家,從業人員超過80萬。這些常常與管理者“捉迷藏”的攤點,既是中低層勞動者賴以謀生的手段,也給周邊居民的生活帶來便利。城市的現實生活需要管理者給小攤販留條出路,一味地“封堵”、“潔癖”式的管理,反而引發更多的矛盾。廣東此次公布的條例草案之所以受到好評,就在于給小攤販提供了合法存在的空間,體現了對現實的正視。
反觀對小攤販“一刀切”式的清理,很容易造成管理上的困境,原本需要剛性的執法活動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因為諸多難以克服的問題,往往變成了“看人下菜碟”的“人治”。既然做不到完全禁止,管理部門就對小攤販“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管理者“法外開恩”,不僅容易把小攤販變成權力尋租的目標,還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一旦遇到上級檢查或是達標評比等特殊情況,城市管理的尺度就會收緊,小食攤就成了首先遭到清理的對象。這容易造成人們對管理目標的困惑——清理流動攤點到底是為了改善城市環境,還是服從于領導喜好?
正是考慮到城市的現實需求和管理者的現實困難,通過立法活動給小攤販的存在劃定合理的邊界至關重要。明確了哪些區域能擺攤、什么時間允許經營,以統一且詳細的標準來規范攤販和管理者的活動,才能有效地減少雙方發生沖突的可能性,同時也給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等方面的監管提供便利條件。廣東此次提交人大審議的條例草案,就提出了對食品攤販劃定經營區域、發放登記卡等措施,明確了相關主體的活動規范以及相應的責任等。這也為其他地方開展同一領域的監管活動提供了借鑒。
值得一提的是,通過立法規范小攤販只是個開始,問題的關鍵還在于具體執行。按照條例草案的規定,對于經營區域和時段的劃定,鄉鎮政府或街道辦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標準的統一性、信息的公開性以及有效的公眾參與缺一不可。否則的話,食品攤販的合法化過程,可能會異常曲折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