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15 14:59:46
來源:光明網 作者:木須蟲
2012年6月,河北侯落鴨村村民鄭潮軍因用鐵鎬打死村長侯志強被判刑8年。96名村民聯名上書河北省高院,要求釋放鄭潮軍。村民稱,侯志強是個惡人,除了毆打敲詐村民,還用暴力威懾村長選舉。今年6月,河北高院駁回了“鄭潮軍實屬正當防衛”的申訴。(7月13日《新京報》)
村長侯志強在河北侯落鴨村的暴力生活,成為中國基層法治疲軟的典型案例。他除了毆打、敲詐村民,還用暴力威懾村長選舉,并自填選票。最終以接近全票獲選。地方鎮政府回應:“這說明得人心。”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個進監獄成常客的“南霸天”,在村民不堪忍受欺凌的反擊中死亡,村民以“名民除害”聯名上書省高院“請愿”,跌入了“以惡治惡”快意恩仇的思維邏輯。
上個月底,中組部、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把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作為整改落實的重要任務。其中,要求開展整治村、社區等基層干部違法違紀行為專項行動,特別要集中力量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涉黑涉惡案件。這說明,類似于“南霸天”的個案,在當下的農村具有普遍性。事實上,一個人無論怎么作惡,如果能夠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其危害終究是有限的,那么一個人長期作惡,注定離不開的公權的“手軟”甚至是保護。而讓一個涉黑的人進入到基層組織,則是基層治理秩序的淪陷。
侯志強作惡的背后,總能看到幫兇的影子。他打人似乎永遠得不到應有的懲罰。村民挨打了即便報警,警察也是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后出現。有時侯志強會被警方帶走,但沒多久就再次出現在村里。甚至是砍傷了人,受害人十數次找刑警抓人總是撲空,好不容易到了案,卻成了“幫兇”。足見,公權這對個“臭名昭著”的惡人是何等的縱容。這其中,他與當地警方有沒有特殊的關系呢?其實,即便是沒有,當地警方也逃脫不了瀆職的嫌疑。
同樣的,當地鎮政府不可能對這么一個惡跡斑斑的人不知情,卻反而讓他在2009年通過暴力威懾當選了村主任。即便如此,也不對他進行有效約束,使其有所收斂。聯想到候志強所在的村,王、候兩姓宗族勢力強悍,經常相互之間爭斗;聯想到村支書侯國勝說的,自從國家取消農業稅后,基層干部很少到村里來,村民也想不起來去鎮上反映問題,很多問題積累下來,村民矛盾最終往往依靠農村固有的暴力邏輯解決,對惡人的選用,不過是“以惡治惡”,壓制矛盾的懶政選擇。換言之,其實是鎮政府需要“惡人”。
“村霸治村”成了法外之地并不是偶然,暴力所具有“壓制”與“盤剝”兩個功能,契合了基層隱秘權力鏈條的需要,也契合了對基層管控的需要。很多的村區干部涉黑案件,所有的指向都證明他們是非法利益的代言人,非法利益輸送的終端環節,同時也是“能人治村”、“強人治村”,單維度滿足基層秩序和解決種種矛盾糾紛的依賴,如征地拆遷等等。所以,對“村霸治村”,一方面需要重拳打擊涉黑案件和涉黑保護傘,還基層以朗朗晴天;另一面強化基層的法治建設,重構基層的治安與秩序。此外,更重要的是要改變對基層的管控思維,著眼長遠,賦予群眾更多確切的權益,有效引導和推進基層民主自治,用權益制衡利益,鏟除黑惡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