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需要合法化,這一點毫無疑問。而關鍵的問題是,要將“拼車人”的權利以種種規則細化。切不可讓“釣魚執法”和“打擊黑車”模糊了拼車的合理性。
繼出租車合乘政策出爐后,北京市年內還計劃出臺私家小客車“拼車”指導意見。目前,更多制定方向、細節已浮出水面,涉及對公益性合乘的鼓勵支持、對合乘費用的分擔,及不簡單地認為是非法運營等。市交通委表示,正在研究對公益性合乘的鼓勵支持措施,如評選“合乘達人”、獎勵社會效益顯著的合乘網站等。同時,對合乘費用的分擔,不簡單地認為是非法運營。不過,對以合乘名義進行非法運營也不會手軟,將依法處理。(6月30日《法制日報》)
“拼車”是否應當合法化,早已經成為了公眾熱議的焦點問題。每年“兩會”上,我們都會聽到有建議“拼車合法化”的聲音。站在市民方便、實惠和緩解交通壓力等幾個角度講,“拼車合法化”,無疑是有惠于公眾和市民。值得慶幸,北京市交通委正在研究出臺關于“拼車合法化”的相關政策。一旦北京合法化,想必在全國范圍內實現“拼車合法化”,也都會有所期了。
具體到北京這個“首堵”和空氣重污染城市,也會有實實在在的好處。以北京500萬輛車為例,按最低標準10%的“順風”比例計算,除去平均每天尾號限行的100萬輛車,每天可有效減少40萬輛車出行。而汽車發動機每燃燒1千克汽油,就要消耗15千克新鮮空氣,同時排出150-200克一氧化碳、4-8克碳氫化合物、4-20克氧化氮等污染物。拼車后,北京每年將少消耗新鮮空氣約250多萬噸,減少排放一氧化碳約3萬噸。如此實惠,對于北京,還真有點消受不起的意思。而“拼車”治堵、治污染的相同成功經驗,在國外的許多大城市,已經并不少見。
筆者上下班經常拼車。筆者家住濟南市郊,如果一個人開車上下班,每天估計耗油7升左右,油費大約在40-50元。這樣經濟賬,對于一般的工薪階層來說,是必須要算的。可是,如果和小區里大致在一個方向的共同“拼車”,則就比較經濟實惠。但是,無論是坐車者還是開車者,總有種不踏實的感覺——像做賊一樣,生怕被本地交通部門“查獲”,秀才遇見兵,有理也說不清。因此,就節能、綠色、環保、緩解交通壓力等幾個原因,筆者希望“拼車”能夠真正實現合法化。
但是,一些關于交通運輸領域的亂象想必也會增多。比如,“黑出租”可能會越來越多,非法載客現象也可能會打這個政策的擦邊球。如何既能讓“拼車”實現最大的紅利,又不至于讓黑車泛濫,顯然是交通部門需要考慮的問題。
首要的問題是,要區分“黑車”和“拼車”。以筆者“拼車”的經驗判斷,“黑車”和“拼車”的一個重要標志是,車是燒的是汽油,還是燒的是天然氣。如果車是燒氣,則顯然是以贏得為目的,如果車是燒油,則拼車沒有多少利潤空間。對此,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說,“收取費用僅限于燃油費用和高速通行費用,如果車內的幾位成員平均對以上費用予以分攤,應該視為分攤成本,而不是運營行為。”而解決這些問題,不只需要表態,更需要細則的明確化。
“拼車”需要合法化,這一點毫無疑問。而關鍵的問題是,要將“拼車人”的權利以種種規則細化。切不可讓“釣魚執法”和“打擊黑車”模糊了拼車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