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24日起,無錫中院對無錫兩級法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老賴”信息進行集中公布,并在無錫市人流量最大、最核心的商業圈三陽廣場百盛商場外墻巨幅電子顯示屏上進行全天滾動播出88名“執行老賴”的信息,包括其姓名、照片、標的額等,這些內容在巨大的電子顯示屏上,讓人在數百米外都能一目了然。(據2013年12月28日《北京青年報》)
“人怕丟臉,樹怕扒皮”。在國人普遍為臉面、情面、場面所累的情形下,無錫市中院通過鬧市區的電子屏幕曬出“老賴”的信息,讓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在公眾面前露露臉,提高一下“知名度”,這招兒挺狠的!很值得各地學習借鑒。
我們也必須看到,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是長期困擾法院執行的難題。向社會公布“失信黑名單”,無疑是法院應對執行難的應時之舉、權宜之計。這次公布的88位“老賴”,都是戶籍在無錫或無錫鄰近地區具有履行能力卻長期拒不履行執行義務的人。這么做的好處是,從眼前看,有利于通過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形成對“老賴”圍追堵截之勢,保障當事人勝訴后的合法權益,突破“打贏官司,拿不到錢”的困境與尷尬。從長遠看,“失信黑名單”鬧市做“廣告”,讓“老賴”們在社會上“走紅”,同時也會強化公眾的底線意識,使依法辦事、誠實守信成為自覺自律,其教育與警示意義不可低估。這種做法無可非議,大可不必為此生拉硬扯、上綱上線。
無錫市中院的做法施之有據。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各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聞發布會或者其他方式對本院及轄區法院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定期向社會公布。無錫市三陽廣場百盛商場外墻的巨幅電子顯示屏就在規定的范圍內,而且此地是全市最核心的商業圈,人流量最大,播出效果會更佳。
無錫市中院注意了個人信息保護。上屏播出之前,中院已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還在無錫誠信網上進行公布,并向相關被執行人發出公布決定書盡告知義務,無論通過網絡還是通過電子屏,都特別注意了個人信息的保護,隱去了身份證號四位數字。
可以說,“老賴”們是最不講究臉面的人,已成為社會公敵。現如今城鄉頻發的跳樓討薪、下跪討薪、堵路討薪等事件,既讓討責者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活得很沒有面子,也給社會安全穩定埋下了巨大隱患,讓政府和國家的顏面喪失尊嚴。國人講究“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既然“老賴”們臉都不要了,你再給他面子還有啥用,只能慫恿其登鼻子上臉,賴得更加變本加厲。
當然,向社會公布“失信黑名單”也不是唯一手段,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稱,這些“執行老賴”在沒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前,將限制其出入境、投資開業、購車置房、參與招投標、高消費等行為。如有上述行為以及有財產而不履行,一經查實,將依法處以罰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他們也在加緊建設完善與銀行、房管、工商等部門的信息查詢、共享系統,對失信的“老賴”各方面進行限制和懲戒。
說到底,“老賴”欠錢不還往往是鉆了法制的空子,讓“老賴”無處逃遁,需要編織起電力十足的法制天羅地網,令其不敢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