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0月29日電 記者王曉櫻、魏月蘅從29日召開的海南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會議上獲悉,目前海南“供而未用”的土地達13.06萬畝,根據新修訂的《海南省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這些“沉睡的土地”如果兩年以上未動工,非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因素造成閑置的,將被無償收回。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廳長陳健春介紹稱,經調查,全省“批而未用”土地總量為28.68萬畝,其中“批而未征”5.47萬畝、“征而未供”10.15萬畝、“供而未用”13.06萬畝。“供而未用”土地中,從用途看,主要是住宅和商服用地,有6.14萬畝,約占48%;從時間看,閑置10年以上土地達7.07萬畝,占54.14%,近5年閑置土地有4.37萬畝,占33.43%。
海南省省長蔣定之在會上說,現在海南一方面是用地指標嚴重不足,土地成為最大的制約因素、發展瓶頸,另一方面又大量存在閑置土地。根據測算,“十二五”期間,全省實際新增建設用地將達44萬畝,但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今后海南可用的全部建設用地指標總共才65萬畝。
為盤活閑置土地,今年9月6日,海南省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省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并以省長令的形式頒布實施,進一步明確了閑置土地的認定,處置方式和處置程序等。根據11月1日起實施的《海南省閑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非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閑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超過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二)超過動工開發日期滿2年未完成項目投資總額25%的。
海南的填海項目大量存在未批先建、不繳納海域使用金、擅自改變填海用途、長期閑置不用、不及時換發土地證等違法行為。針對這些問題,填海造地項目也納入本次集中整治范圍,一并清理。蔣定之要求在明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閑置土地的處置工作,使海南土地閑置的突出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土地市場秩序得到有效規范。
目前,海南已啟動約談和掛牌督辦機制,督促市縣政府解決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并首次在媒體上對海口、東方和定安的四宗重大土地違法案件刊登公告,公開進行掛牌督辦,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