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東省濟南市一輛43路公交車上,一個女乘客上車后開始啃韭菜餅,頭頂上就貼著禁止飲食的標志。一乘客小聲提醒了她兩句,該女子咋呼稱:“這不是香港”,下車后還罵人。(12月5日齊魯網)
從濟南市這位女子的語言和行為表現看,其權利與義務意識、對己與對人態度等方面,明顯都是不對稱的。一方面,她覺得在公交車上吃東西,哪怕是有異味的東西,是自己的權利;另一方面,她可能同時也忽略了自己行為對他人的影響??梢哉f,這位吃韭菜餅的女子,“寬以律己,嚴以待人”,的確有些私心過重。
不過,女子與其他乘客發生口角時,“扔下”的一句話卻值得我們深思,即“這不是香港”。對此,我們不難揣測到其背后的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在香港,你自然可以批評我吃韭菜餅。或者,換做是在香港,我自然不會吃韭菜餅。為什么呢,因為香港方面對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吃東西有明確的禁令。二是現在是在濟南,一沒有規定不準我吃東西,二我有權利吃韭菜餅,礙別人什么事?
濟南這位女子的話,也被事實所證明。比如據濟南公交公司一位工作人員稱,對于車廂內是否禁止飲食,“一直沒有明文禁止過”,“車內張貼的也是請勿飲食的建議性標語”。那么既然法無禁止,乘客為什么不可以自顧自地吃東西呢?
很顯然,這為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在一些城市對地鐵明文禁食,武漢等城市對公交車也出臺了相關“禁食令”的情況下,其他城市是否有必要效仿?
答案是肯定的。一方面,公交車與地鐵等一樣,屬于公共交通工具,是公共場合,不是飯店、餐廳,實在不是吃東西的地方。況且在公交車上吃東西也確實會給他人造成不適和影響,甚至不利于公共空間的環境衛生的保持。另一方面,公交禁食有先例,也有廣泛的民意基礎。比如《齊魯晚報》此前的一份調查結果就顯示,支持公交禁食者的比例,占到61.9%。
從武漢地鐵乘客被“潑面”,到濟南公交車上發生“韭菜餅口角”,此類事件,無不向我們證實了地鐵、公交等公共場合禁食的必要性。換言之,要避免發生“潑面”、“韭菜餅口角”之類的糾紛,還需要相關制度和規定的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