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北京市動物防疫條例(草案)》,新增加“攜帶訓練合格的導盲犬等工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受限制”。 而此前的征求意見稿提出,各種犬類不能上公共交通。
北京市的公共政策終于對導盲犬放開了,這是一個難得的進步。
其一,公共政策就該多一些“公共細心”、“公共溫馨”。導盲犬不僅是殘疾人充滿生命的活動的“盲人的手杖”、“指路的工具”,更是殘疾人的生命和安全的組成部分。具體到導盲犬能否上公交的問題,即使導盲犬可能有疾病傳染性、攻擊性,可能會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社會也應該想方設法彌補這類漏洞和不足,比如給導盲犬注射狂犬疫苗,給導盲犬套上籠頭、嘴套等,避免危險發生,讓殘疾人的生活需要和出行權得到滿足。所以,北京市對“導盲犬上公交”加上了“攜帶訓練合格的”的定語。在安全可控范圍內,允許導盲犬乘坐公交,既降低了殘疾群體的出行困難,又對公共安全、大眾擔心給予了最大化的消解維護,在公眾需要和殘疾人需要之間,找到最佳結合點,讓社會文明和無障礙出行向前邁進了一大步。一個理性、文明、有序的社會,就應該做到這種“公共細心”、“公共溫馨”,為各色群體尤其是弱勢群體,提供更多公共關心,才更能凸顯尊嚴和平等的價值。
其二,對導盲犬的充分尊重和理解。人們之所以拒絕導盲犬上公交,主要害怕受到導盲犬的傷害和攻擊。這種愿望可以理解。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是對導盲犬安全性的極大誤解。據報道,導盲犬并非一般犬類,按照國際慣例,無論從習性還是從工作能力上,導盲犬都是習性溫順的犬種,除非主人遭到傷害,否則它們不會對人發起任何攻擊行為。成為導盲犬的先決條件就是7代內沒有攻擊同類和人類的記錄,一條合格的導盲犬需要花費訓導師很大的精力,才能夠“畢業”成為盲人的眼睛。據相關調查報告,截至目前,全球還沒有一起導盲犬傷人事件。所以,北京市允許導盲犬上公交,也有助于讓上述安全常識得到更多傳播,提升人們對導盲犬的理解、接納程度,提高公共衛生認識和安全水平。
其三,是對殘疾人關懷理念的積極落實。經濟越發展,文明程度越高,對殘疾人的關心也應該越細微、真誠。西方一些國家很重視這一點,比如在美國迪斯尼樂園,殘疾人在所有的地方都能得到方方面面的幫助,游樂場設備也盡量滿足殘疾人自助需求;德國一著名球星有一次將汽車停在了盲道上,即刻遭到媒體和大眾的批評。殘疾人能否享受到社會無微不至的人文關懷、出行關懷,體現著社會文明的程度。北京市允許導盲犬上公交,就是對這種人文精神的積極落實。唯有如此,首都應有的大氣魄、大胸懷,才能得到實事求是的體現,城市人文精神、溫暖程度,才能不斷提升。讓《殘疾人保障法》深入人心,讓社會同情心更為飽滿,讓社會充滿更多溫情和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