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11月23日電(記者 鐘巧花)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運管局傳來的消息,近日,福州市獲批“十二五”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第二批試點城市。到“十二五”末期,實現全市公共交通出行(不含步行)分擔率達45%以上。
據悉,為貫徹落實國家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基本出行需求,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和資源環境壓力,根據《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交通運輸部決定在“十二五”期間組織開展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間,福州市將全力推進公交優先戰略。重點建設公共交通一體化、公共交通提速、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智能公交建設、低碳交通建設、需求管理和特色示范項目等7個工程。完善組織管理機制、強化資金和政策保障、規范公交市場運營管理、優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用地、強化公交都市宣傳、建立績效考核評估機制及時調整建設規劃等8個保障機制。
至“十二五”末期,實現全市公共交通出行(不含步行)分擔率達45%以上,公共交通出行占機動化出行比例超過60%目標,構建用地與公共交通發展相協調、各類公共交通方式匹配銜接相協調、城市與農村公共交通服務相協調的城市綜合公共交通體系,滿足福州市域居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推動城市與交通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