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武漢城管鮮花執法、眼神執法之后,陜西省銅川市城管又發明了“扔人執法”——把一位在市區內占道經營的小販拉到了城外約20公里的山野,然后棄之路邊。此事遭媒體曝光后,4名涉事城管已被停職檢查,他們所在執法大隊的隊長,也被要求向上級做檢查。(11月13日《北京青年報》)
城管執法中的問題近年來頗受輿論關注,與城管以往“打、砸、搶、掀、吼、罵”等粗暴的執法行為相比,“扔人執法”的確堪稱“溫柔”中的“奇葩”。只因言語沖突便把商販扔在距離銅川市區約20公里的軍臺嶺陂溝村路邊,讓他在那里整整過了5個小時,如此無情的執法方式實在令公眾義憤填膺。
城管來了,商販遭殃,城管與社會處境相對弱勢的個別小販形成了一強一弱的對比,商販在社會中的地位已經處于比較底層的位置,正因如此也博得公眾的憐憫。商販在城市謀生,必然要占用一些公共資源,城管執法人員必須履行工作職責及時將其清理。對于死纏爛打的商販,好言相勸、微笑執法有時未必能管用,粗暴對待更是不可取,城管工作有一定難度這點無可厚非,但是這決不能成為暴利執法的理由。
城管與商販之間發生的社會沖突事件,一樁又一樁在各種媒體頻繁出現,讓城管的整體形象被污名化。盡管“鮮花執法、眼神執法、微笑執法”取得良好效果,但城管與商販之間的對立關系卻始終無法改變。商販“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城管便乘勝追擊,商販與城管的“游擊戰”時常會上演。
要徹底改變城管與商販的對立化關系,除了城管部門完善管理制度、端正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外,更主要的還是要治“本”,從根本上解決商販的生活之困。比如,劃定一定區域按照規定時間正常經營、建設租金低廉的商鋪、減少低收入人群的相關稅費等等,相信商販也不愿意打“游擊戰”,他們也渴望能夠光明正大的做些小本生意來維持生活。希望國家相關部門能夠站在小商販的立場上換位思考,對他們多些關愛,為他們辦些實事,希望商販與城管的“游擊戰”不要成為“持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