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市人大舉行的教科文衛委員會專業小組代表集中視察座談會上,廣州市衛生局副局長張立呼吁城市固定獻血點的建設需要加快。張立坦言,南京、上海等城市都有固定的獻血車和獻血屋,但廣州卻沒有,甚至在廣州上下九、北京路擺個獻血車,還經常被城管趕。(11月6日人民網)
隨著臨床血液需求快速增長,“血荒”已經由“季節性發作”,逐步演變成一種悲催的常態。近年來,各地醫院臨床用血告急的報道頻頻見諸媒體。據廣州市衛生局副局長張立介紹,“郭美美”事件后,由于社會對公益事業質疑多,廣州的無償獻血處于亟待動員的階段。廣州市血液中心負責人付涌水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廣州一向缺血,有時缺口還比較大。筆者以為,廣州市缺血并不意外:一座連獻血車都容不下的城市,不缺血才怪!
早在1998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頒布實施。然而,由于人們對無償獻血的意義認識有偏差,全國不少城市無償獻血仍然難以滿足臨床用血需求。迫不得已,一些地方政府只能通過給單位下達計劃獻血指標、或者采取互助獻血等做法滿足臨床用血需求。這種做法,在保證臨床用血方面發揮了一定積極作用,但與無償、自愿獻血的法律精神相背離。
無償獻血是每個健康適齡公民發揚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精神的職責,更是一項應盡義務。如果每個健康適齡公民都能懷著一顆奉獻的心,自覺履行獻血義務,“血荒”事件就不會上演。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科普教育的廣泛開展,獻血有益健康觀念逐步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公民自覺加入到無償獻血的隊伍中來,他們的義舉彰顯了人道博愛的紅十字精神。
愈演愈烈的“血荒”暴露出文明城市建設中的存在問題:注重城市外表光鮮,忽視城市精神建設。外表光鮮的背后,難掩城市精神貧血。廣州城管催趕獻血車,就很能說明這一問題。據報道,今年年初,江蘇省委宣傳部和江蘇省文明辦經將無償獻血率納入文明單位的考核內容,此舉值得推廣。
一座城市文明不文明,不但要看外表是否光鮮,還要看市民的整體素質如何。一座城市只要有3%的市民參加無償獻血,就不會鬧“血荒”。遺憾的是,在不少城市的無償鮮血大軍中,城市人口比例明顯偏低,甚至不及外來務工人員。據報道,某省會城市本土市民獻血只占無償獻血大軍的一成。
因此,各地頻繁上演的“血荒”事件,說到底還是文明城市建設之痛,折射出文明城市建設任重道遠。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全體市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引導市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使“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成為文明城市新風尚,使廣大市民自覺養成義務獻血好習慣;另一方面,作為一座城市的管理者,一定要改變重視城市外表光鮮,輕視城市內涵建設、文化建設的錯誤觀念。城管部門更不要再干驅趕獻血車這樣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