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費年票制”說的是一些城市將車主的全年路橋費“打包”的收費模式。目的是為了提高通行效率,減少交通堵塞。但是對于一些車主而言,提起年票制卻有著不少的無奈。作為年票制模式試行城市之一的陜西寶雞,已經試水八年。部分車主反映,無論走不走,都得買年票,并且車輛年檢時也得先買年票。>>>新聞細讀
“路橋費年票制”不管走得多還是少,甚至一次也沒有經過,都得一分不少的收取,此種不合理的收費不僅在一個城市,在不少城市都實行。
收取“路橋費年票制”的理由是“為了改善投資環境和方便車輛通行”。收取費就能改善投資環境,不收取難道就不是改善,這是什么理由?方便車輛倒是說得過去,一次收錢,既省收取成本,又能做到一個不漏,但此錢收得合不合理,用得正不正道?而不交此費者不予年審,實則成了一種變相的強制收費。
誠然,城市的路橋建設需要成本,需要投資,但其屬于公益設施,也是民生工程之一,按說不應該再另外收費,理當由財政撥款予以貼補。退一步來說,即使是要收取路橋費,也應該有個時間限制,不能總試行,像此地試水八年還在試。而還有試行更長的,如珠海于1994年開始試行征收車輛通行費年票制,為省內最早試行的城市。每年收取年票約3億元,自1994年至2009年共收費45億元。而事實上,項目實際投資僅為21億元。已經收得手都發軟了,眼都花了,還是在試行?這“試行”兩字成了永久的代名詞。
路橋“打包”收費沒完沒了,比起實際中的一路一費,一手交錢一邊過路相比,不僅帶有強制性,而且使人迷惑。即使是多收費,亂收費也難發現。城市建設不斷的更新,老的路橋到期了,新的路橋又來了,誰能斷定出究竟哪些橋該收費,哪些橋不該收費,因而,即使是專項整治,即使是有人告上法庭,也無濟于事,總有那么多的理由搪塞,甚至年費一年比一年漲得快,路橋收費收取只有始點,沒有終點,就在于此。
城市路橋收費否,關系到物流,關系民生,如今不少收費都已經明令取消,尤其是重大節假日高速公路對小型車輛都實行了免費,城市這一小范圍的收費為何還要實行打包收費?此種打包收費試點還要試行到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