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關于加強徽派建筑特色保護與傳承工作的意見》,將把徽派建筑特色保護與傳承工作納入省政府對核心區市政府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考核評價的內容。安徽到2015年將完成各類相關保護規劃編制;黃山、宣城等地的徽派古建筑在今年年底前將擁有特制“身份證”。
《意見》規定,核心區要組織開展徽派古建筑認定工作,全面調查徽派古建筑的分布、數量、保存現狀等情況,并建立文字、圖片、錄像等歷史遺存檔案。同時,以就地保護為主,將徽派古建筑保護納入城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整治規劃等工作中。嚴禁拆除、遷并經認定命名的徽派古村落;嚴厲打擊走私、盜竊和違法買賣徽派古建筑及其構件、附屬文物的行為。對確需遷移的私有徽派古建筑,鼓勵個人向政府或村集體捐贈,或由政府作價收購,嚴禁將徽派古建筑遷往省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