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黨組書記戴相龍在參加博鰲論壇時表示,養老金確有缺口,并建議通過延長退休年齡、加大國有資產劃撥社保的力度等方式彌補,并逐步形成政府、企業和個人賬戶共同組成的養老金制度。(4月8日《新京報》)
關于“延遲退休”,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去年表示,一些媒體所說的“退休年齡提高至65歲甚至更晚”,不會在近期立刻實施。這似乎已給“延遲退休”問題定了調。如今戴相龍再次提出,又一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退休年齡到底該不該延遲?從長遠發展來看,并非不可以。至少,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狀況的改善,勞動環境的優化,平均壽命的延長等,延長退休年齡也有其合理性。不過如果僅僅因為養老金有缺口,就去“延遲退休”,恐怕難以服眾。
事實上,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并不只有“延遲退休”一個辦法,比如我們可以在發展經濟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國家投入、社會統籌部分比例,適當的時候對個人繳費比例做些調整;或者將國有企業部分盈利做為回饋,采取投入或者劃撥的方式,彌補養老金缺口,這些途徑應該都可以。此外,認真經營管理好養老基金,讓其跑贏CPI,與經濟發展水平保持相對平衡,這也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途徑。
總之,養老問題是一個牽連到民生與民眾幸福感的綜合性問題,彌補養老金缺口不能一味盯著“延遲退休”,而應多措并舉解決資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