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城市化長期滯后于工業化的大背景下,大量農民工進入城市,但不能在城市里面呆下去,導致農民工“過早”地退出城市勞動力市場,我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農民工早退”。農民工早退是導致“民工荒悖論”,即民工荒現象與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并存的重要原因。 農民工早退說明,民工荒現象不能單純地用人口紅利枯竭來解釋,盡管總量漸趨下降,但更重要的是結構問題,勞動力從農村到城市的轉移仍然沒有到位。
關于農民工早退的調查
圍繞著農民工早退的問題,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CDI)各研究課題組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包括:2012年度重慶市巫溪縣中年農民工流向調查(周林,以下簡稱為巫溪調查),發放問卷500份,收回有效問卷439份;2012年度深圳市寶安區大浪街道來深建設者公共服務需求調查(李津逵,簡稱為大浪調查),問卷50份,回收48份,并進行了個案訪談;2010年度福建省泉州地區新生代農民工現狀調查,在傳統制造企業發放問卷400份(王梅,簡稱為泉州調查),有效問卷318份。綜合有關調查,主要結論如下:
1、農民工認為留在城市的主要問題是收入低。在對泉州新生代農民工的調查中,認為在城市發展的阻礙因素列第一位,占18%;在深圳大浪農民工調查中,將收入偏低列為目前最大的困擾的占51%;在重慶巫溪的調查中,有43%離開制造業的農民工將工資待遇低列為主要原因。
2、短工化趨勢明顯。在重慶市巫溪縣中年農民工調查中,在工廠工作時間在三年以內的,占41.3%;3-5年之間的,約占30.4%;5-10年之間的,約占19.6%;超過10年以上的,約占8.7%。在泉州地區新生代農民工調查中,在目前崗位上,有36%的對象工作時間不到1年,有31.8%的對象工作時間為1-2年,有29.2%的對象工作時間達到3-5年,只有3%的調查對象達到5年以上。
3、返鄉農民工呈現的農村非充分就業狀態。重慶巫溪縣中年農民工調查顯示,139名有工廠經歷的農民工,119人已離開工廠,其中46人返回老家,占33.1%。還有73人仍在城市從事其他行業。回到老家后從事的工作主要是做小生意、務農、照顧老人孩子等。 調查還顯示,63%的人未來不計劃再次外出務工,21.7%的人計劃在安頓好家庭后再次外出。
4、農民工平均年齡低。根據五普和六普的資料,外出農民工的平均年齡低于相應年份的全國平均情況,以及城鎮、鄉村的平均勞動力年齡,說明農民工工作年限較短。 41-50歲及51歲以上兩個年齡段外出務工人員的占比顯著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說明40歲是農村工退出勞動力市場的臨界年齡。 從安徽省的情況看,外出人口年齡構成中,20-24歲的年齡段的人口占比最高,而40-44歲年齡的占比出現明顯下降。
關于農民工早退的原因
農民工早退,既有推力,又有拉力。從推力來看,對農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務不足降低了城市的吸引力,也使得農民工難以在城市立足。從拉力來看,農村一系列變化,包括農業收入、土地增值、新農村建設、農村社會網絡,增強了對農民工的拉力。
1、農民工早退的原因之一:農民工與市民的福利差別。農民工與市民在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子女教育、就業服務、住房保障等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領域的巨大差距; 依附于戶籍制度的福利制度設計; 區域間公共服務投入水平存在較大差距; 公共服務屬地化投入受到地方財政制約。
2、農民工早退的原因之二:農民工人力資本積累不能適應城市的需要。農民工整體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人數超過75%的比例; 企業注重短期效應致使職業培訓投入不足; 農村的職業教育投入低; 農民工的職業培訓不到位。
3、農民工早退的原因之三:農村對農民工的拉力。農業收入在不斷的增加,一方面來自農業的勞動生產率提高,一方面來自農產品價格的提高; 新農村建設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得耕地所對應的價值量快速的增加,農村制度性收入增加; 快速城市化使得土地收益預期不斷增加;中國的土地制度和城鄉二元化體制,使得農民工存在退回農村的選擇權。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也使得中國沒有出現拉美的“貧民窟”現象。
4、農民工早退的原因之四:沿海城市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一部分農民工退出城市。一方面發達國家的高端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向我國的沿海地區轉移,另一方面,我國沿海地區尤其中心城市的產業加速向其周邊及中西部轉移,我國沿海中心城市的產業轉型升級已成事實并正在加快進行。 農民工由于長期從事低端勞動,缺少時間和物質保障提升自身素質,出現城市產業發展和農民工素質的不匹配性,因而引發農民工過早退出沿海城市勞動力市場。
從教育入手解決農民工早退問題
解決農民工早退問題的核心是逐步落實農民工在城市的公共服務水平,同時避免落入“福利陷阱”。
我們建議從教育入手實現均等化,提高中央教育經費投入的分擔比重。 對于年齡偏大農民工,主要解決子女在城市的教育問題。 對于新生代農民工作,重點幫助在職勞動者提高技術知識和技能。
教育入手,也是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20世紀70年代后期,新加坡開始調整經濟政策發展資本密集型、高附加值的產業,但嚴重缺少“灰領”勞動力。 新加坡政府從70年代末開始設立技能發展基金(SDF),加大對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的投入。1983年開始推行技能培訓基礎教育(BEST)計劃,1986年推行單元技能培訓(MOST)計劃,都是為了幫助在職勞動者提高技術知識和技能。 新加坡通過職業培訓和自我培養,為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了足夠的高素質的技術工人,成功實現了產業升級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