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粵港澳三地政府在澳門聯合舉行發布會,公布《大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以下簡稱《規劃研究》)成果。規劃總目標提出,粵港澳三地合力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協調可持續的世界級城市群。
與會專家學者指出,粵港澳三地緊密相連,早已具備良好的合作機制,《規劃研究》提出可促進區域整體經濟發展、社會融合和環境改善的空間發展策略,為合力建設世界上最繁榮、最具活力的經濟中心提供空間載體,為粵港澳三地政府制定區域合作政策、確定合作方向提供參考。
據了解,《規劃研究》是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香港發展局和澳門運輸工務司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通過“粵港城市規劃及發展專責小組”(簡稱粵港專責小組)和“粵澳城市規劃及發展小組”(簡稱粵澳專責小組)兩個合作平臺,首次合作開展的策略性區域規劃研究,標志著粵港澳三地由市場主導的“非制度性”合作向政府和市場雙輪推動的“制度性”合作的一個重大轉折。
《規劃研究》六大目標
1、具有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的世界城市區域;
2、具有創新能力的世界級先進制造業基地;
3、高度開放的世界級現代服務業中心;
4、輻射國內國外兩個扇面的世界級交通樞紐;
5、具有世界影響力的文化中心;
6、富足、文明、和諧、宜居的優質生活圈。
一份研究報告為何這么重要?
一份不具法律效應的研究報告何以引來如此高的關注?
廣東省住房和建設廳副廳長蔡瀛表示,《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頒布實施,是推動大珠三角地區實現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機遇,《規劃研究》成果是對《綱要》所提出的目標、總體要求、發展策略等在空間上的落實和具體行動計劃。
澳門特別行政區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這是我國首個跨不同制度邊界的空間協調研究。
深圳市委黨校副校長譚剛指出,《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為推動大珠三角地區協調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但港澳始終作為外在組成部分而存在,而《規劃》則首次將港澳納入為大珠三角內生發展因素,更有利于整個區域發展。
據了解,《規劃研究》是經國務院港澳辦和粵港澳三地政府同意,由廣東省住房建設廳、香港發展局和澳門運輸工務司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通過粵港城市規劃及發展專責小組和粵澳城市規劃及發展專責小組兩個合作平臺,首次開展的策略性區域規劃研究。
因此,研究成果將視為一份高層次綱領性研究報告,就主要規劃議題提出的策略性建議,作為粵港澳三地政府制定區域合作及跨界政策的參考。
《規劃研究》三大空間策略
為實現“協調可持續的世界級城市群”發展目標,該研究提出空間結構優化,高可達性和優質環境三大空間策略。
其中策略之一為空間結構優化:構建“一灣三區”集聚、“三軸四層”拓展、“三域多中心”發展的整體空間結構。
“一灣三區”集聚:指珠江口灣區和廣佛、港深、澳珠三大都市區。旨在通過高效的空間組織方式,打造具有全球引力的集聚空間。對外,一灣三區及大珠三角城市群“標志”的角色形成類似于紐約、倫敦、東京等全球城市功能的核心空間。對內,以大珠三角城市群“中樞”的角色帶動大珠三角城市群、環珠三角地區的整體發展、進而發揮全國經濟中心的作用。
“三軸四層”拓展:則包括穗深港發展軸、穗珠澳發展軸、沿海發展軸以及珠江口灣區為核心層、大珠三角外圍地區為集聚—擴展層、環珠三角地區為直接腹地層、泛珠三角區域為腹地層的四層次發展空間。帶動大珠三角外圍地區和環珠三角地區的發展,形成擴展腹地和市場范圍的梯度空間。
“三域多中心”發展:指港深莞惠、廣佛肇和澳珠中江三個次區域,以及區域內各類功能中心。“三域多中心”發展強調的是大珠三角城市群的均衡發展,以及大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次區域級綜合性中心、次區域級專業化中心和專業鎮的發展。主要目的是為落實《珠三角規劃綱要》提出的三大經濟圈、推動區域協同發展。
成就粵港澳世界級城市群
《規劃研究》將大珠江三角洲與香港和澳門一起稱作中國最重要的城市區域—大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簡稱大珠三角城市群)”。這一城市群地域范圍包括香港、澳門和廣東省珠江三角洲范圍內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和江門市的全境,以及惠州市的惠城和惠陽區、惠東和博羅縣,肇慶市的端州和鼎湖區、高要和四會市,土地面積41698平方公里。
粵港澳三地政府共同認為,在30年的成功合作后,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建立“更緊密合作關系”的共同愿望,體現了“城市群”在21世紀全球化競爭中具有強大生命力的時代選擇。
這一區域未來所追求的目標策略是,發展成為協調可持續的世界級城市群。粵港澳三地將合力建設充滿生機與活力、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協調可持續的世界級城市群。
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區要建設成為世界級的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及全國重要的經濟中心。香港要繼續鞏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進一步提升為全球最重要的現代服務業中心之一,努力建設享有優質生活的全球城市。澳門要成為世界上最具吸引力的旅游休閑中心和區域性商貿服務平臺。
從時間分期上看,2012年之前將以應對金融危機為主要目標,通過區域合作、產業結構調整、政府宏觀調控等手段,將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2020年之前將實現城市群內要素流動基本無障礙,城市群整體空間結構得到全面優化、珠江口灣區具備世界最發達城市區域的雛形。到2030年,城市群內外各種要素流動更為便利,內部實現區域經濟高度融合,成為高度發達的世界級城市群。
實現城際一小時交通圈
《規劃研究》的內容顯示,其中對外以珠江口灣區為樞紐,是指在環珠江口地區構建良性競爭、有機合作、高效運營的多機場系統與組合港系統,進一步加強重要交通基礎設施節點(機場、港口)間的聯系,增強區域對外交通的整體性和可達性。城際一小時交通圈則是指大珠三角城市群內部通過以軌道交通和高速公路為主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構建“灣區一小時交通圈”、“次區域一小時交通圈”及“都市區內一小時通勤圈”。
跨界無縫銜接指在香港、澳門與珠三角地區之間、通過跨界交通線路組織和口岸基建合作,盡量減少因制度邊界存在造成的交通阻滯。合力推進區域環境治理指合力推進區域大氣環境、流域水環境治理,打造宜居“灣區”的優質生態環境核心。
空間計劃四大行動
在空間計劃上,該計劃列出四大行動。在空間總體布局協調計劃上,希望通過灣區發展計劃、都市區發展計劃、軸帶發展計劃、層圈發展計劃、次區域發展計劃、多中心發展計劃落實空間結構優化策略。
灣區發展計劃通過構建先行先試創新灣、高端產業合作灣、內外通達樞紐灣、藍天碧水生態灣、疏密有度景觀灣和時代前沿活力灣,發揮珠江口灣區的全球城市功能。
都市區發展計劃建議建設同城化的廣佛都市區、國際化的港深都市區和特色化的澳珠都市區,培育發揮城市群集聚功能的核心區。
軸帶發展計劃建議在優化穗深港發展軸、提升穗珠澳發展軸的同時,著力構建沿海發展軸,形成大珠三角城市群高效空間組織的基本結構。
層圈發展計劃建議發揮大珠三角外圍地區的集聚—擴展功能,增強對珠三角地區的輻射功能,拓展泛珠三角經濟腹地,并加強與國際國內兩個市場聯系,拓展大珠三角城市群的腹地空間和市場空間。
多中心發展計劃建議在提升城市群核心城市功能的同時,提升次區域級綜合性中心功能,培育次區域級專業化中心及升級優化專業鎮,培育區域新的增長點。
而區域交通樞紐計劃,包括落實“多機場系統”和“組合港系統”協調行動,建設華南鐵路樞紐、完善出省高速公路網絡及發展水上客運系統的相關建議,力促珠江口灣區綜合性交通樞紐的形成。
保障完善協調機制
《規劃研究》認為,實施空間計劃的關鍵是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規劃研究》從區域協調機制總體框架、重點區域協調機制和城市規劃協調機制三方面提出進一步完善區域協調機制的建議。
建議包括中央層面、粵港澳層面、地市與港澳層面在內的多層級責權明晰、多元主體互動的區域協調機制總體框架。包括在現有粵港、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基礎上,建立粵港澳三地政府的聯絡協調會議機制和“觀察員”制度,構筑珠三角各城市提交與港澳協調議案的渠道,加強公眾參與的多方磋商渠道和平臺建設。
《規劃研究》從涉及粵港澳合作專項事物的協調主體、協調平臺、協調手段及需要協調解決的主要問題出發,提出了專項事務協調指引。其核心內涵是設立“大珠三角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論壇”,形成多主體互動咨詢平臺。
城市規劃協調機制方面,建議分階段推進粵港澳城市規劃協調機構建設,近期由三地政府共同提供專項研究費用,中遠期考慮設立“共同基金”確保長效機制的形成和有效運作;聯合制定“粵港澳空間發展戰略”作為共同行動綱領,建立大珠三角城市群城市規劃信息平臺,發展粵港澳三地聯合主辦的“大珠三角城市群規劃與管理論壇”。
20項行動推進大珠三角合作
●跨界交通合作
1、共同推進重大跨境交通基建項目如期順利完成
2、共同構建粵港澳跨界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及運營信息共享平臺
3、粵港澳合作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
4、制定粵港澳機場群、港口群的發展規劃
5、研究口岸管理創新內容
6、研究跨界交通管理創新模式
7、研究內陸鐵路網發展對大珠三角城市群遠洋運輸的影響
●跨界地區合作
8、推進落實落馬洲河套區、橫琴島、蓮塘/香園圍等重點鄰接地區合作開發研究,研究先行先試的制度創新點
9、合作開展“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
10、共同編制“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打造可持續發展的宜居區域
11、共同研究制定粵港澳社會民生領域的公共治理框架
12、開展關于粵港澳三地醫療衛生領域合作的基礎研究
13、研究及策劃更多跨界合作空間
●生態環境保護合作
14、研究制定大珠三角城市群區域環境保護框架協議
15、研究制定大珠三角城市群區域綠地及生態廊道總體框架
16、建立大珠三角城市群環境監測預報與災害防治預警系統
●協調機制建設
17、建立健全粵港澳三地政府的聯絡協調機制
18、建立以粵港澳三地政府聯絡協調會議為起點的“觀察員”制度
19、推進港澳與珠三角規劃信息平臺建設
20、設立三地政府機構主導的“大珠三角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研究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