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這一稱謂大抵來自上世紀90年代以后的官方和媒體說法,出現這樣的稱呼,一個隱藏的背景是國家對于個體流動采取較為嚴格的控制。改革開放之前,人口的流動主要源自政治動員,但在1978年之后,市場成為人口流動的主要動力。這是因為個體遷移的權利被逐步放開,加之農村聯產責任承包制實施之后,大量的剩余勞動力與城市工業發展的用工需求形成對接,從而引發了從農村到城市,從中西部到東部的兩股人口流動潮流。
起初,面對這樣大量的流動人口,政府與城市居民都出現過恐慌,但緊接著由于來自農村的勞動力為城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注入了新鮮的活力,政府和城市人開始體會到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廉價優勢,便在具體政策上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到如今,任何一個城市一旦沒有了農民工,“癱瘓”幾成可能。
不過,政府在允許農民工進城務工的同時,并沒有給予其相應的權利。當然,對于早期的50、60后農民工來說,他們并不期待永久駐留在城市中,只是希望在獲得不錯的收益之后回家生活。但隨著70、80、90后農民工的出現,越來越多的年輕務工人群已經適應了城市的生活,對于他們來說,從兒時記事起便開始凋零的農村已經沒有了自己的舞臺和空間。不過,悖論在于,當他們覺得自己應該屬于這座城市的時候,城市人乃至整個社會輿論卻給他們貼上了“二代農民工”的標簽。
在我們生活的社會中,稱謂體現的是一種社會認同,“農民工”的叫法顯然是一種城市人面對“他者”的態度。盡管這些年輕人同樣使用著Q Q和微博,穿著李寧或者安踏,但城市人在面對他們的時候,目光流露的依然是一種“我是城里人,你是農村人”的感覺。這種社會認同層面的分歧肇始于新中國成立初就建立的城鄉二元體制,隨著改革開放三十余年的進行,農村務工者在城市的地位一直被低置,使得整個主流社會的心理已經接受了這樣一種認同溝壑的存在。更為無奈的是,更多的城市人已經將此狀態視做天然,將被扭曲的社會認同當做理所當然。
因此,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是:不平等社會待遇了社會認同的割裂,而被扭曲的社會認同又鞏固了不平等的社會待遇。
但不平衡的狀態不可能得以一直持續,年輕一代的農民工在備受融入城市的煎熬時,并不會一味服從社會制度的不平等。社保、醫療、教育、就業、養老上的權利,以及社會的接納程度,都成為新一代農民工爭取的目標。按照社會抗爭的研究,這種暴力的施加并沒有具體原因,而往往歸屬于一種情緒泄憤,一種純粹的不滿的表達。
這樣一種局面給出的警示是,如果二代農民工的權利呼聲不能得到滿足,這一群體的身份認同危機將會進一步激化。而功利地看,上述群體將從原先的廉價勞動力轉使城市陷入動蕩的不穩定因素,對于政府和城市居民而言,這是絕對不愿意看到的。而要避免悲劇的發生,不但要在稱謂,即體現社會身份認同的層面彌合這一溝壑,更需要在制度上賦予平等的權利,使其成為城市的新居民。惟有如此,農村流動人口的身份認同危機才得以解決,城市乃至中國的長治久安與健康發展才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