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火車票網絡出售,一位農民工通過媒體投書鐵道部,直言網絡售票對一些農民工而言“太復雜,不太切合實際”。這樣的呼聲,讓人心酸,也再次折射出農民工這一群體的相對弱勢處境。
此前,農民工輸入大省廣東和農民工輸出大省河南的主要領導,都提出將適時取消“農民工”稱謂。消除附著在稱謂上的歧視確實很重要,但農民工遭遇火車票網購門檻一事也提示人們,要真正實現農民工與城市的融合,并非稱謂改變就能完成。
實際上,對農民工問題,中央高度重視,不斷推出給力的“頂層設計”。“十二五”規劃綱要就對農民工同工同酬、戶籍轉換、就業培訓、權益保障等提出明確要求;民政部出臺的《關于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區的意見》,描繪了農民工參與社區生活的“路線圖”。這樣的政策導向和制度構建,無疑是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保證。
然而,要促進農民工群體的“社會融合”,不僅需要政策壁壘的漸次打破,也不僅需要“身份迷失”的不斷厘清,更需要各個職能部門、服務機構乃至整個社會在“治理末端”的切實努力。
比如,網絡售票是好事,但如果能更多考慮不會上網的農民工等群體的需求,提供更合理的售票策略,開辟更多農民工團購票渠道,提供更多有針對性的售票服務,或許能讓農民工的春運之旅更加暢通。交通部門如此,郵政、銀行、醫療、教育等相關機構、部門,同樣可以做得更好。
從這個角度上說,“融入”不是一種物理行為,而要形成一種生物學效應:社區是城市肌體的組成器官,農民工是流動的細胞。只有農民工個體融入社區,才能實現農民工整體融入城市。從賦予選舉與被選舉權利的政治融合,到扶持就業的經濟融合,再到拓寬社會交往空間的心理融合等等,發揮社會、社區之力,農民工融入才能減少“排異反應”。
社會組織同樣能發揮重要作用。有了群體的文化生活,工作之余的空閑可能就不會顯得如此漫長;有了社團的培訓輔導,流動的渠道、上升的空間可能就能更多更大一些。孤單寂寞時,如果能有心理志愿者聆聽傾訴;權益受損時,如果能有法律援助予以支持……這些,都是在農民工問題上,“社會協同”大有可為之處。
回家的車票、年終的討薪,甚至僅僅是提供一本書籍、開通一個信箱,對于農民工,就不僅是生活的便利,更是心靈的慰藉。而正是這樣的“末端治理”,才能讓農民工在社會管理的各個“毛細血管”里,無障礙地融入城市。